东营21家事业单位将转制为企业 11月底前基本完成

2016-05-10 08:17:00    作者:宋贝贝   来源:黄三角早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东营;21家;事业单位;转制;企业;11月底;基本;完成
[提要]为加快推进市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工作,近日,东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市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1个市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将转制为企业,此项工作预计今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

  为加快推进市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工作,近日,东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市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1个市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将转制为企业,此项工作预计今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

  此方案实施范围为在市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确定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方案》明确了工作的阶段步骤。在前期准备阶段,成立工作机构,做好资产清查准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测算转制成本费用。然后由主管部门组织转制单位按规定拟定转制方案。

  方案上报、批复后,进入实施阶段。人员安置及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方面,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所属转制单位严格按照市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等有关规定,做好人员安置及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工作。转制单位按照转制基准日确定转制人员、内退人员、原离退休人员、辞职人员,审核确认人员基本信息,并根据政策规定计算不同人员转制待遇及所需费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对转制单位相关人员信息及待遇等情况进行审核,核准后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专类登记和管理。

  资产处置方面,资产清查后进行财务审计。需要核销资产损失的,向市财政局提出申请,市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批复。市财政局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主管部门按照评估结果向市财政局提出资产划转申请(须注明转制后企业的出资人),市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批复。转制单位向市财政局申请办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注销手续,并按规定办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对于采取注销事业单位法人保留企业法人的形式直接转制的单位,在市政府批复转制方案后,即可按规定发布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公告。公告结束后,向市财政局申请办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注销手续。

  市编办按照规定程序撤销事业单位建制,收回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核销人员编制实名制信息。转制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

  附市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名单

  东营日报印务中心

  东营市公路管理局公路养护中心

  东营市公路勘察设计院

  东营市公路管理局公路工程处(对外使用东营市公路工程总公司名称)

  山东省公路桥梁检测中心

  东营宾馆(东营市接待处)

  东营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东营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东营市勘察测绘院

  东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东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东营市公共交通汽车公司

  东营市水利建设工程处

  东营市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中心(东营市旅游市场开发中心)

  东营市供气站

  东营市自来水公司

  东营市供热管理处

  东营市市政工程公司

  东营市市政工程设计院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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