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1 15:42:00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5月11日讯 《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由质检总局正式发布,并于近日开始实施。《办法》将学生服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填补了我国学生服质量监管的专业性立法空白,是学生服质量监管法治化的重要步骤,标志着在我国对于学生服的监管将走上法制化的道路。
近年来,经常有“毒校服”堂而皇之走进校园,严重威胁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办法》的出台不仅是为了促进重点产品的质量提升,也是监管方式的创新。
《办法》对学生服的标识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整治标识乱象;发挥法律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提高学生服标识的规范化;对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对质量欺诈行为进行打击。
《办法》还明确要求学生服须经“双送检”检验合格后,方可提供给学生使用。一是生产企业向学生服使用单位供货前,需要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供货;二是托幼机构和学校等使用单位,也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对学生服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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