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24 08:14:00 来源:东营网 我要评论
“水价是5月1日上调的,可我是4月份交的水费,为什么还要补差价呢?”5月23日,家住东营区史口镇华都橄榄城的郭女士(化名)爆料,前几日物业下发通知,要求业主补交5月16日抄表后剩余水的差价。“这好比我早已买回家的东西,后来涨价后又被要求补差价。”在郭女士看来,物业的这一做法很不合理。
郭女士说,去年春天和今年4月份,她均以2.50元/方的价格预交了两次水费,每次购水80方,目前剩余120方。5月1日起,东营水价上调,每方水涨价0.65元。5月16日,油田供水公司对小区抄表后,物业下发通知,要求预交水费的业主补交5月16日以后剩余水的差价。通知引起了包括郭女士在内的很多业主的不满,大家觉得如果补交了差价,那么业主预交水费就失去了意义,“好比是你买了一件东西,过几天涨价后又被要求补差价,很难让人接受”。
记者对此咨询了华都橄榄城物业。工作人员解释,业主是预交水费,而物业是后付费,业主在水价上调后的用水应该按照新价格来执行,为此,预交水费的业主也应该补交差价。随后,记者又就此咨询了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说,物业不是供水公司,只是负责水费的代收、代缴,供水公司每月按小区实际用水量收取水费。业主水表上的自来水存量,实际上只是业主预缴的水费,“并不真正意味着业主家里预存了多少吨水在那里。”因此,华都橄榄城物业要求业主补交涨价后的差价并无不妥。
我市某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表示,物业作为业主与供水公司之间的平台,如果在协议中明确了只是代缴水费,则物业没有责任因水费涨价承担责任;如果是代购水量,则物业必须承担差价。(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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