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无证驾驶出事故 借车车主跟着赔

2016-06-17 09:03:00    作者:东营区人民法院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张某 车主 无证驾驶 借车 李某
[提要]张某借用王某的车辆出行,不料途中与李某驾驶的轿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李某的车辆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在未取得合法驾驶资格的情况下借用王某的轿车,与李某发生造成交通事故且张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大众网东营6月17日讯 张某借用王某的车辆出行,不料途中与李某驾驶的轿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李某的车辆损失。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李某的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机动车商业三者险等保险。李某以保险合同为由请求某保险公司赔偿后,某保险公司取得代位求偿权。后该保险公司将驾驶员张某、车主王某一并告上法庭,请求张某、王某赔偿保险公司代偿给李某的赔偿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在未取得合法驾驶资格的情况下借用王某的轿车,与李某发生造成交通事故且张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而王某作为车辆的所有人在将车辆出借给张某时对被告张某的驾驶资格未尽到谨慎审查义务,对事故发生存在重大过失。故法院判决由张某、王某分别向保险公司承担70%、30%的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机动车在方便人们出行,给人们生活增加便利的同时,也潜在着风险。日常生活中,出于多种原因出借车辆的情形较多,且出借车辆一般发生在亲戚之间或关系较好的同事、朋友、同学之间,原本可能是助人为乐,但车主在将车辆出借时必须要审查借用人是否有合法的驾驶资格、是否存在饮酒后驾驶等情形。如未尽相应的谨慎审查义务,将车辆出借给无驾驶资格的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过失,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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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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