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协助义务 被执行人所处公司被罚款30万元

2016-07-17 08:23:00    作者:李怀苹   来源:东营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被执行人 协助义务 薄某 公司规模 罚款
[提要]不协助法院提取被执行人的工资,反而出具函称被执行人已辞职。原告陈某与被告薄某、张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东营区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薄某所在的某能源集团公司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扣留被执行人薄某工资。

  不协助法院提取被执行人的工资,反而出具函称被执行人已辞职。日前,因拒不履行协助义务,东营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处公司处以30万元罚款。

  原告陈某与被告薄某、张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东营区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薄某所在的某能源集团公司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扣留被执行人薄某工资。第二年,法院到该公司提取被执行人薄某工资时,该公司却出函称薄某已于法院送达文书的当日辞职。

  考虑到该公司规模较大,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力,薄某作为公司的副总经常出席活动会有新闻报道,法院执行人员调取了媒体的相关报道,证明薄某一直在公司上班。法院向该公司发出罚款决定书,对公司处以30万元的罚款。在证据面前,公司迅速将罚款和应扣留的工资交到法院。(记者 李怀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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