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30 10:07:00 来源:东营网-东营日报 我要评论
刚出炉不久的我市2016年义务阶段教育招生政策关系千家万户。今年,我市义务阶段教育招生政策整体变化不大,但文件中也对一些政策进行了细节调整。今年,市教育局认真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将在东城20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网上预报名。近日,记者采访了市教育局义务教育科相关工作人员,就我市今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中的热点问题进行解读。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基本原则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有关规定,2016年,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或居住)所在地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坚持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与其实际居住地相统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实施“阳光招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透明、公平、公正。
今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有什么变化?
今年,继续保持了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连续性,继续严格按照省定标准控制起始年级班额、继续实施区域内生源平衡调剂、继续执行小学新生不足龄学生建籍冻结程序、继续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全面实施“阳光分班”等规范性要求。主要变化是:
(一)全市层面。主要有一个变化: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将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学材料中的户籍证明,由原来的上一年度8月31日前办理的三年期居住证,变为居住证,不再设置年限要求和办理时间限制。已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的非常住居民,可到申领“居住证”的派出所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二)中心城区层面。主要有一个变化:启动实施义务教育招生统筹工作。按照东城全面推开、西城试点推行、中心城区招生信息共享的原则,组织实施2016年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在东城,继续以市教育局统筹为主,胜利教育管理中心、东营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按照各自职责组织招生工作。东城20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全部按道路为界划定。
在西城,开展以东营区为主统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试点工作。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在继续按照原办法组织所属学校招生的过程中,部分学校公开剩余招生计划,由东营区教育局和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地方常住居民和流动人口子女报名入学工作,具体试点学校、操作办法由东营区教育局与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共同商定,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同时,东营区所属义务教育学校继续执行往年规定,不区分地方居民和油田职工子女,全部学校按照招生服务区招生。
(三)东城层面。主要有两个变化:
1、适当调整东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区。一是开发区东凯中学今年秋季新学期将建成招生,为此,将开发区辖区中原市实验中学、市育才学校、市晨阳学校招生服务区全部划入开发区所属学校,各学校招生范围由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划定。二是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我市九年义务教育“六三”学制将统一理顺为“五四”学制,为此,将市实验学校初中部整体并入市实验中学,其招生范围整体划入市实验中学招生服务区,将南一路以北、府前街以南有关区域,中学划入市实验中学招生范围,小学划入市实验学校招生范围。
2、在东城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预报名。今年,市教育局认真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结合去年开发区试点情况,组织开发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预报名系统,将在东城20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网上预报名。
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时间是怎样确定的?
我市中心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13日至15日(今年,启用东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预报名平台,东城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转学均需登陆“平台”进行预报名登记,预报名时间为8月1日至7日),其他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间由主管教育部门确定。
全市适龄盲聋(哑)儿童统一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就读,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15日至17日。今年,市特殊教育学校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招收走读的适龄自闭症、智障学生,具体招生办法由市特殊教育学校制定报市教育局核准后向社会发布。
入学报名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第一、东城常住居民子女入小学需提供如下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和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
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及原就读学校学籍档案。
第二、东城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小学需提供如下材料:
1、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①原籍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①原籍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两类人员子女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及原就读学校学籍档案。
第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在上述材料框架基础上,确定本行政区域内(或所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今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中需要家长特别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一)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一定有学上。不论是常住居民,还是流动人口,只要符合入学条件,有完整的入学证明材料,孩子就一定能够入学。若招生服务区内学校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学生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置入学。其中市中心城区东城各学校若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学生的调剂规则为:首先把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场报名的适龄儿童调剂到就近的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入学;现场报名学生调剂后仍然超过规定班额的,按照适龄儿童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时间的先后,将居住时间短者统筹安置到未达到规定班额的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二)入学相关证明材料应具有一致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与其实际居住地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户主不是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军人子女、援疆援藏人员子女入学,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并实际居住的,可不提供监护关系变更证明,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凡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等)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不一致的,按照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地址入学,同时由学校负责核查入学材料的真实性,必要时组织专人入户随访。
(三)学校不接收2010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全省普通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有关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2010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孩子,学校不能接收入学。特别提醒各位家长,学生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因此小学新生入学时所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监护人信息等相关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否则,将无法取得全国正式学籍号码,造成的遗留问题只能由家长自己负责。新生报到后,学校在开学2周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新生学籍信息要经过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核对并签字确认。请认真核对相关信息,以保证学生顺利取得全国学籍号码。
(四)东城义务教育学校网上预报名的时间和程序。东城20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8月1日到7日。市教育局将于7月20日左右在东营教育信息网公布预报名平台使用手册,并在7月25日左右开放预报名平台的模拟报名平台,供广大家长模拟报名。
东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将按照网上预报名——现场报名认定——入学资格核查——公示——阳光分班——发放入学通知书六个环节组织实施。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学,依照上述时间和程序进行。
凡已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现场认定的,视为放弃在该校的登记入学资格。
未在“平台”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取得报名信息登记表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可携带入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服务区内学校现场报名,进行入学信息登记和现场认定。
特别提醒广大家长,在平台上登记的各类信息和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准确的,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登记信息有误的,将无法取得报名信息登记表,影响孩子正常入学。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有什么纪律要求?
为切实规范全市义务教育招生秩序,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权益,在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中,对各义务教育学校明确提出了“八不得”“三严禁”的要求。“八不得”为: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擅自跨服务区招生;不得以招收寄宿生或举办实验班名义招收服务区外的学生;不得接收不足龄学生入学;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招生服务区内或由主管教育部门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实施“阳光分班”,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三严禁”为:严禁“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行为。
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将严肃入学材料审核责任追究,凡查实招生工作人员为学生获得入学资格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依纪依规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全市各招生区域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
东营市教育局:8327670
东营区教育局:8202209
河口区教育局:3652020
广饶县教育局:6445352
垦利县教育局:2522299
利津县教育局:5629292
胜利教育管理中心:8710511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7156153
济军基地教育处:3687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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