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多年邻居因房屋高低排水问题起争端走上法庭

2016-08-10 09:47:00    作者: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巴某 争端 物权法 再续前缘 调解
[提要]近日,东营区法院辛店法庭审理了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法官提示:《物权法》第84条规定,不动产的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大众网东营8月10日讯近日,东营区法院辛店法庭审理了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秦老汉家的院墙因排水不畅而坍塌,一纸诉状将同村为邻多年的巴某告上法庭。主审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疏导,最终让两位老邻居握手言和、“再续前缘”。

  秦老汉与巴某系多年老邻居,两家房屋东西并排面街分布,秦老汉家系老宅,地势偏低,院内易积水;巴某家为新宅,地势较高,西邻村内排水沟排水便利,且巴某家门前的东西大街系秦老汉院内排水的必经之路。因前几日的连续降雨,秦老汉家院内积水达40多公分,欲从巴某家门前开挖排水沟遭巴某家人阻拦,之后墙体遭浸泡而坍塌造成损失。

  主审法官三次去两位当事人家中勘验、走访,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并作了大量睦邻友好的说服教育工作。最终双方在法官主持的庭前调解中握手言和,达成协议:巴某向秦老汉赔理道歉并赔偿部分损失,由秦老汉自费在巴某门前开挖排水通道,巴某以不妨碍自家通行为限无偿提供该便利。

  法官提示:《物权法》第84条规定,不动产的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邻里之间只有团结互助,才能共同促进生活和谐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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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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