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8 09:17:00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8月18日讯 私刻公章,与女朋友一起使用假名,给别人虚构职业收入证明,帮助市民申领信用卡,收取申请额度的8%作为手续费。同时,趁申请者不注意,冒用他人信用卡盗刷金额近 6万元。日前,犯罪嫌疑人侯某被东营区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从2013年4月底开始,侯某和俩朋友给人代办信用卡以此赚取手续费。后来三人散伙,侯某获得了代办信用卡所用的3枚假公章。为了延续生意,侯某开始在东营顺驰信息上投放给人代办信用卡的广告。期间,他认识了女朋友卢某。两人开始联手为人代办信用卡。按照密谋,侯某对自称刘鑫,让卢某自称徐惠,接待办卡交材料的市民。一些达不到申请银行卡的市民见到侯某刊登的广告后,就开始电话联系侯某。侯某提出以申请额度的8%作为手续费,在有意申请者同意后,便开始伪造虚构职业信息,给人制作《职工收入证明》。之后让客户通过个人的身份材料到银行申领信用卡。不过,侯某要求申领人在填写信用卡申请资料时必须填写侯某提供的联系电话和地址。
据了解,从2013年7月至10月,有6名市民请侯某代办信用卡。在银行通过信用卡申请后,侯某上网查询信用卡邮寄路径。在搞清楚这些后,找到片区邮递员,对其施以小恩小惠,让其将客户所申领的信用卡邮件交给他。在收到信用卡后,侯某利用手中的电话卡开通信用卡,去ATM机上取出所谓的手续费。
后来由于手头紧,侯某便开始冒用客户的信用卡在POS机上套现,想临时借用一下,到期还上,但后来都不了了之了。经查明,6名客户累计被盗刷55773.8元。其中,不少客户在发现被盗刷后,为了不影响信用记录,归还了部分借款。
2014年8月15日,侯某被市公安局东营分局逮捕。当年12月12日,侯某家属赔偿了盗刷金额。近日,东营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侯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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