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将开展第三届“最美人物”评选活动

2016-09-22 15:39: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科学发展观 留守儿童 人物评选 最美人物 教师资格
[提要]“最美警察”人选,从全市公安机关在编人民警察、法院、检察院干警、公安现役部队官兵中推选,侧重一线执法人员,由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林业局负责推荐;“最美乡村教师”人选,从全市具有教师资格、在农村中小学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中推选,由市教育局负责推荐;

  大众网东营9月22日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东营市公民道德建设水平,引导激励广大干部群众以先模人物为榜样,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践行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三届“最美人物”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深入挖掘和宣传群众身边的先进人物及其感人事迹,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为建设美丽幸福新东营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评选类型

  第三届“最美人物”评选活动,分为最美农民、最美环卫工、最美婆婆、最美媳妇、最美警察、最美的哥、最美乡村教师、最美乡村医生、最美志愿者(义工)、最美科技工作者十类。凡在东营工作、生活的人士均可作为候选人参加本次活动的推荐和评选。

  三、范围界定

  “最美农民”人选,从当今农村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守法纪、讲文明的农民中推选,优先推荐善行义举四德榜上榜村(居)民、家风村风倡导人、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由各县区委宣传部负责推荐;

  “最美环卫工”人选,从全市一线环卫工人中推选,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推荐;

  “最美婆婆”人选,从长期在东营市内工作生活的已婚妇女中推选,优先侧重诚信友善、遵守公德、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治家有德、文明处事、向善宽容、邻里互助、身心健康的,由市妇联负责推荐;

  “最美媳妇”人选,从长期在东营市内工作生活的合法已婚妇女中推选,优先侧重家风家训良好、遵纪守法、夫妻平等、勤俭持家、孝老爱亲、和睦邻里的,由市妇联负责推荐;

  “最美警察”人选,从全市公安机关在编人民警察、法院、检察院干警、公安现役部队官兵中推选,侧重一线执法人员,由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林业局负责推荐;

  “最美的哥”人选,从全市从事客运的出租车司机中推选,优先推荐立足岗位、热情服务的人选。发生过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和媒体重大曝光事件、有重大违章行车记录、因服务质量被投诉并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推荐,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推荐;

  “最美乡村教师”人选,从全市具有教师资格、在农村中小学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中推选,由市教育局负责推荐;

  “最美乡村医生”人选,从全市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且在村(居)医疗单位中从事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的人员中推选,由市卫计委负责推荐;

  “最美志愿者(义工)”人选,从东营市内学习、工作、生活的各类志愿者(义工)中推选,优先侧重长期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特别是在关爱空巢老人、关爱残疾人、关爱留守儿童等志愿服务工作中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由市文明办负责推荐;

  “最美科技工作者”人选,从东营市在科技工作岗位上工作积极、业绩突出、事迹感人的科研工作者、科技服务工作者、科技管理工作者、科普工作者中推选。由市科技局、市科协负责推荐。

  四、评选标准

  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具有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的先进人物,事迹厚重感人、道德情操高尚、影响广泛深远。已经当选全国、省、市最美人物、道德模范的和省级及以上重大典型的不作推荐人选。

  五、评选程序

  (一)推荐阶段(9月中旬-10月上旬)。采取县级推荐、市级推荐两种形式,侧重推荐基层单位和群众身边的人物,坚持好中选优,不搞降格以求。县级推荐由各县区委宣传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推荐,推荐2人,特殊情况除外;市级推荐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城市管理局、市妇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卫计委、市科技局、市科协等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根据评选类型分别进行推荐,每类10人。推荐单位负责推荐人选的材料整理、审核把关,并填写《“东营最美”人物推荐表》(见附件),同时报送1寸免冠照片1张(jpg格式,不小于2MB,电子版,照片用人物名字命名)、能体现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1张(电子版,照片用人物名字命名)和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以上材料于10月15日之前报市委宣传部宣教科,联系电话:8381520,电子邮箱:xcb1117@126.com。

  推荐人选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要充分征求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和村(居)的意见,注重被推荐人的群众基础、事迹影响力和社会信誉度。同时,推荐人选要征求当地纪检、计生、信访、公安、安监、税务等部门审核意见后,方可上报。对存在问题的人选,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推荐工作质量。

  (二)初选阶段(10月下旬)。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推荐的所有人选进行初审,必要时组织人员进行走访了解,选择推荐入围候选人。

  (三)投票阶段(11月上旬)。将推荐确定的入围候选人通过东营日报、东营宣传网、东营网等进行公示,并接受群众投票。评委会同时进行投票评选。

  (四)评审阶段(11月下旬)。综合群众投票和评委会投票情况,经过综合评议,评委会办公室拟定出“东营最美”系列人物名单,报评委会审定。

  (五)表彰阶段(12月)。举行颁奖典礼,对“东营最美”系列人物给予表彰奖励。对事迹突出、群众威信高、社会影响广泛的,确定为全市重大典型,组织市级媒体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集中宣传,并向省委宣传部推荐。

  六、工作要求

  开展“东营最美”系列人物评选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四德工程建设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候选人的挖掘、培养和推荐工作,严格把关,真正把那些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推选出来,把涌现在基层的“凡人善举”和道德楷模推选出来,确保评选出的东营“最美人物”可敬、可信、可学。各级各类媒体要把宣传贯穿评选活动始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制定具体报道计划,通过设立专题专栏,运用评论、访谈、聚焦等方式,创新宣传手段,深入宣传“最美人物”的事迹,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使先进人物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平。

  附:东营“最美人物”推荐表 .docx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玉青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