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30 10:03:00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11月30日讯(记者 李江峰)29日,记者从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简化提取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根据国家、省相关规定和管理要求,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对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进行了调整。
调整后,办理公积金提取时,职工单位不再打印《东营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改由单位出具《东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核表》,该表有效期为一个月,职工本人和单位经办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无需加盖单位预留银行印鉴)。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在单位开具《提取申请表》时需持提取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业务证明材料办理。提取身份证明材料包含提取人及业务材料所有人的身份证;同时提取配偶公积金的,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提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同户籍户口簿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托他人办理提取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签署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委托书》
在提取业务证明材料方面,需要职工根据购买自住房、偿还住房贷款、租房、家庭困难、退休、终止劳动关系等不同提取情形准备的相应材料。
据了解,办理流程调整后,提取手续在住房公积金大厅全部办理完成,职工不再到银行办理资金支付手续。提取人准备《提取申请表》、提取申请材料、收款卡/折等材料后到大厅“材料建立岗”申请录入材料信息后到“提取办理岗”办理提取审核,到“提取复核岗(资金支付)”办理复核及资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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