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区政府对非法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

2017-02-28 16:48:00 来源: 齐鲁网 作者: 扈新秀

  为了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垦利区良好的经济社会秩序,营造良好的社会生活环境,垦利区政府决定,对垦利区行政区域范围内非法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促进各行业、各领域非法违法问题得到全面有效解决。

  凡发生在垦利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毒品违决行为、赌博违法行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非法集资行为、交通违法行为、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假冒专利违法行为、税收违法行为、安全生产违造行为、非法加油站点违法行为、人口计生违法行为、环境破坏违法行为、水事违法行为、食盐违法行为、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违法建设行为、文化市场违法行为及城市管理方面违法行为等非法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全区社会公众要本着对垦利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公民自身健康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查找,发现和举报各行业、各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形成全民参与、共保安仝的良好环境和强大正能量。

  举报人以信函、来访、网络、电话等方式,向区各相关部门举报属于其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可以通过职责部门公布的举报方式进行举报,也可以通过民生热线电话( 7512345 )进行举报。举报受理单位要严格按照 《垦利区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及时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网络等举报方式,做好举报奖励的告知、受理、评定等工作。同时,举报受理单位必须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严禁泄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

  凡举报的非法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对举报事项依法作出处理后,受理单位要按照 “谁受理、谁奖励” 的原则和《垦利区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档案,做好汇总统计工作。举报奖励资金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举报奖励工作人员在办理举报奖励过程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擅自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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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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