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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东营4月13日讯(通讯员 韩超)近日,广饶县价格监督检查局办公室电话响起,举报人彭女士电话投诉在大王某加油站加油时,发现该加油站在入口处设置的价格公示牌显示92#汽油价格为5.40元/升,而实际结算时结算价格确为5.45元/升。接到举报人投诉电话后,执法人员对举报信息进行了详细记录,并及时提请领导开展立案调查。
当天下午,广饶县物价管理办公室执法人员来到该加油站经营场所,发现该加油站设置的价格公示牌显示的92#和95#汽油价格分别为5.40元/升和6.50元/升,而加油机上显示的92#和95#汽油价格分别为5.45元/升和6.55元/升,执法人员及时进行了拍照取证。在拍照取证结束后,执法人员找到该加油站负责人,在出示执法证件与调查通知书后,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调查了解。对该加油站负责人进行询问笔录、现场笔录以及提取部分结算票据复印件的基础上,了解到该加油站的价格公示牌为春节期间搞活动时设置的,因为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误,在最近一次成品油价格上调以后未及时对价格公示牌进行更新,导致价格公示牌显示价格和加油机显示价格不一致。
广饶县物价管理办公室认为,该加油站的上述行为虽然未存在主观故意,但该加油站仍旧存在两套价格明码公示不一致问题,对消费者有一定的误导,违反了《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九条“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的规定。经案件审理审查等系列程序后,考虑到该加油站的上述违规行为未存在主观故意,影响面不大,能够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广饶县物价管理办公室对该加油站的上述违反明码标价的行为给予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执法人员对彭女士的价格投诉问题进行了协调办结,将上述价格举报的处理情况予以告知。
在此,广饶县物价管理办公室告诫广大经营者,严格规范自身明码标价行为,严格把关降价促销等活动,谨慎发布价格公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加强自身事前事后维权意识,明明白白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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