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法院对“两打一整治”刑事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2017-05-19 09:50:00 来源: 大众网东营频道 作者:

  大众网东营5月19日讯 河口区扎实开展“两打一整治”专项行动,近日,河口区法院对容留他人卖淫、非法持有毒品、入室抢劫、故意毁坏财物等四案五名被告人作出集中宣判,继续保持对“两打”违法犯罪和突出治安问题的高压严打态势。

  一、被告人关某、欧阳某某容留他人卖淫案

  2016年8月下旬至9月期间,被告人关某、欧阳某某伙同佘某某(在逃)在河口区德盛街某洗浴中心多次容留谢某某、仉某某等人从事卖淫活动。2016年9月13日23时许,容留谢某某、仉某某卖淫过程中,被告人欧阳某某被民警当场查获。同年10月11日,被告人关某到河滨分局主动投案。

  容留卖淫行为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破坏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河口法院以容留他人卖淫罪判处被告人关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被告人欧阳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二、被告人李某非法持有毒品案

  2016年11月至12月,被告人李某分两次从孙某某处购买约170克冰毒。同年12月8日,河口区分局民警在被告人李某住处扣押冰毒115.82克。经鉴定,其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严厉打击涉毒犯罪是“两打一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河口法院秉承重拳出击、绝不姑息的原则,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三、被告人刘某某抢劫案

  自2016年7月底起,被告人刘某某开始尾随跟踪被害人刘某,了解其活动习惯,为进入其住处实施盗窃做准备。同年9月6日22时许,被告人刘某某到刘某住处,经观察后沿楼外管线攀爬至三楼刘某家客厅空调外挂机处,用刀割开纱窗进入客厅。被告人刘某某在客厅被刘某发现后,当场持刀胁迫刘某交出7900元现金和装有现金的钱包一个。在抢劫过程中,刘某左手受伤。经鉴定,刘某左手食指被刀割伤构成轻微伤。

  入户抢劫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行为。为发挥严惩、警示作用,河口法院以抢劫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四、被告人赵某某故意毁坏财物案

  2016年3月24日下午,被告人赵某某因其女儿在河口区仙河镇市场某美容店扎耳洞一事与该店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后被告人赵某某将该店内镜子、手机等物品砸坏,将该店老板龙某某打伤。经鉴定,被损坏的物品价值7739元;被害人龙某某多处皮肤挫伤构成轻微伤。2016年3月25日被告人赵某某主动到海滨公安分局新城派出所投案。其近亲属代其赔偿被害人龙某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5000元,并取得谅解。

  因被告人主动投案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河口法院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原则,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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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东营站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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