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东营将全面实行河长制 

2017-06-29 17:28:00 来源: 大众网东营频道 作者: 池玉峰

  大众网东营6月29日讯(见习记者 池玉峰)6月29日下午,东营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新闻发布会,今年12月底前,东营将全面实行河长制。

  会上,东营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学春对全面实行河长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东营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的背景进行了详细介绍。王学春指出,全面实行河长制,是水治理体制和生态环境制度的重要创新,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我市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东营市境内分布着大小河流40余条,其中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30条,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7条,流经两个以上县区的河流16条。水系交错、工程棋布,涉水问题突出,整治任务繁重。依据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在充分考察调研、与各级有关部门积极沟通对接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东营市编制了《东营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目前我市实行河长制工作全面推开,进展顺利。

  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兆君介绍了《东营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方案》由总体要求,组织体系,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四部分组成,确定了东营实行河长制的基本原则和工作思路。《方案》确定了到2017年、2020年、2030年的工作总体目标。根据《方案》,2017年8月底前,出台市级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9月底前,负责牵头的市直有关部门就牵头事项制定专项实施方案;10 月底前,县区党委、政府出台实施方案及县级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完善工作机制。12月底前,全面实行河长制。到2020 年,省控及以上重点河流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9.1%;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100%;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 70%;骨干河道、重要湖泊、重点水库的生态水量基本得到维持;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八乱”现象基本消除,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

  同时,《方案》明确了东营市河长组织体系构建的形式和方式。在河长设置方面,全面建立市、县、乡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市河长办公室设在水利局,市委组织部、市环保局等30个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方案》明确了包括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督管理6大项、34条内容的重点工作任务,同时,按照成员单位职责分解到了具体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方案》还明确了6项保障措施,从工作制度、管理、资金、考核等方面予以保障。

  全面实行河长制,对于解决复杂水问题,完善水治理体系,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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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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