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人!油田小区的房屋租赁需要登记啦

2018-01-31 08:13:00 来源: 东营网 作者: 闫雯雯

  为掌握油田目前出租房屋现状,消除治安及安全隐患,近日,油田决定在小区内开展《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活动。根据规定,出租房屋租赁双方应当依法租赁房屋,即出租人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到所在单位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登记。

  其中,户主为油田职工的,由户主所在单位负责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信息登记;户主为非油田职工,配偶为油田职工的,由配偶所在单位负责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信息登记;非在职群体到所在管理单位或房屋所属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进行信息登记;油田改制企业、中小学等在职职工,按照就近便利原则,到房屋所属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进行信息登记。

  在申报居住登记时,必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房屋出租后,出租人需安全使用出租房屋,发现承租房屋有不安全隐患,或接到公安消防机构通知后,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同时,根据《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的内容规定,承租的房屋不得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不得私拉乱接油田水电气暖;不得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以及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不得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或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及消防车通行的行为。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滨海公安局与管理局综治办鼓励油田居民举报违法租赁行为和出租房屋安全隐患,一经发现问题可拨打电话8506084、8773402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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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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