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精!虚报假警荒唐剧 依法拘你没商量

2018-06-04 11:02:00 来源: 大众网东营频道 作者: 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微信公众号

  大家都知道,公安机关主要职责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及合法财产不受侵害。警务资源有限,并且是为公众而不是某个人服务的,有限的警务资源需要合理利用。

  报假警是指拨打110取乐、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等行为。近日,东营公安分局文汇派出所联合刑侦大队民警抓获了一名报假警的违法人员。

  案件回放

  因拖欠民工工资,为博取工人同情,缓发工资,一男子秒变戏精,报假警称自己被抢劫,上演了一出好戏。东营公安分局文汇派出所联合刑侦大队民警通过缜密调查,识破了这起假警情,依法将谎报案情违法人员石某某(男,35岁,河南人)行政拘留。

  6月1日22时22分,文汇派出所接石某某报警称:其在西四路与德州路路口附近,被3名男子持水果刀抢劫3万余元。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一路民警在现场周边走访调查,一路民警将石某某带回派出所了解具体情况。

  结合石某某的具体描述,刑侦大队民警围绕抢劫现场及周边经过详细调查,发现石某某的描述存在一定漏洞,对民警的深入问询前后矛盾;民警通过调取附近监控及对石某某受伤情况进行调查时,石某某更是回避具体的问题,疑点频出。结合现场调查民警的反馈情况,刑侦民警凭借多年办案经验,推测石某某应该是谎报警情。

  办案民警随即调整侦查方向,告知石某某应知的法律法规,终于在6月2日凌晨,石某某承认自己报了假警谎称被抢劫。

  原来石某某最近手头拮据,没钱给工人发工资,为了不让工人继续催发工资,无计可施的他便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虚构了其于6月1日被人持刀抢劫的报警内容,为了让抢劫更像一些,他穿上了原本已经破烂的衣服,并用指甲盖划伤自己脖子后,报警假称被抢劫。 

  目前,石某某拨打110电话谎报案情,扰乱了公共秩序,已被东营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报假警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对于故意报假警、报假案,扰乱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或者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安机关将依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法律链接-----

  相关法律条文链接: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