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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赵奕宁 东营报道
2月11日下午,东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东营市危险废物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邀请到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新,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苏庆亮,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黄继东,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尚凡一出席新闻发布会并介绍相关情况。
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是维护全市生态环境安全,推进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东营市出台了《东营市危险废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共五章四十一条,分别是总则、一般规定、特别规定、法律责任、附则。
据了解,自2024年立法计划公布后,市人大常委会按照“专班制推进、项目化运作、清单式落实”的立法工作机制,迅速成立了立法工作专班,组建了由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和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单位组成的立法项目组,制定推进计划,明确时间节点、责任人、责任单位,全力推动立法工作高效开展。条例(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以法规案的形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先后进行了两次审议,经反复修改完善,并征求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意见后,2024年12月20日,《条例》经东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今年1月18日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在《条例》起草、审议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全过程提前介入,加强协调指导,多次组织立法推进会,反复讨论修改完善相关内容。同时,积极争取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指导和支持,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建议,注重借助外脑力量,委托山东政法学院组建高水平专家团队参与立法评估、修改、论证等工作,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全程参与立法调研、修改,提高立法专业化、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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