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计划更改 千元“定金”要不回

2013-03-12 09:19:00    作者:   来源: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定金 装修 订金 单方违约 担保合同
[提要]今后再买东西,到底是交“定金”还是“订金”,市民张女士可是吃一堑长一智了。近日,张女士来到市工商局阎良分局人民路工商所求助,说自己因家里装修与某建材商店签订了购销合同,定购木门1个,预付了1000元“定金”。而“订金”则是起到预付款的作用,如果消费者或商家违约,可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要回。

  今后再买东西,到底是交“定金”还是“订金”,市民张女士可是吃一堑长一智了。原来,她预付1000元“定金”订购的木门。因为装修计划改变想拿回定金,商家却以她单方违约而拒绝,近日,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张女士终于拿回了定金。

  近日,张女士来到市工商局阎良分局人民路工商所求助,说自己因家里装修与某建材商店签订了购销合同,定购木门1个,预付了1000元“定金”。这两天,因个人装修计划改变,不想再买这个门了。“商家没上门测量,也没下单生产,为啥不能退定金呢?”张女士说,当她和商家协商时,商家以其单方违约,表示“定金”不予退还。最后,在人民路工商所执法人员的调解下,商家退还消费者1000元。

  “定金”还是“订金”,一字之差决定着张女士的这笔钱能不能退。对此,西安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前,一定要分清“订金”和“定金”。“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一般来说,金额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如果消费者违约,则无法退回;如果商家违约,则必须双倍返还消费者。而“订金”则是起到预付款的作用,如果消费者或商家违约,可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要回。

曹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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