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人士披露吴向东“入主”酒鬼传闻真相

2015-06-16 10:29:00    作者:阿K   来源:糖酒快讯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吴向东 真相 酒鬼酒 湘酒 退市风险
[提要]6月13日上午,笔者在北京某个大型商界人士聚会中,偶遇酒业资深人士,谈起连日来在业界传得沸沸扬扬的“关于金六福创始人吴向东收购或控股酒鬼的传闻”,该人士言之凿凿地向笔者透露了他所知道的“真相”。

  6月13日上午,笔者在北京某个大型商界人士聚会中,偶遇酒业资深人士,谈起连日来在业界传得沸沸扬扬的“关于金六福创始人吴向东收购或控股酒鬼的传闻”,该人士言之凿凿地向笔者透露了他所知道的“真相”。由于该人士曾与酒鬼企业有着很深的渊源,笔者认为可采信程度很高,就内容而言,与各路媒体目前种种猜测相比,至少具有更完整和更圆满的逻辑可能性。

  据该先生透露:自塑化剂风波终止了酒鬼前几年迅猛的复兴进程之后,酒鬼始终找不到拯救业绩的有效方法,今年4月更是被深圳证交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即“ST”)。几乎在同一时期,酒鬼酒第一大股东中皇有限公司的母公司中国华孚贸易发展集团公司(也是中皇资方“中糖集团”母公司)宣布将整体并入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并启动了并购程序。

  对酒鬼属意已久,在酒业始终领衔并购大戏的吴向东此时通过中粮向酒鬼抛出了“橄榄枝”,并于2015年春季全国糖酒会期间,当事几方进行了首度正式接洽,也就是媒体传闻中的“成都会谈”。

  与吴向东此前的十几个酒业并购项目不同,酒鬼较为复杂的企业结构、资本背景和庞大的资产体量,使收购计划必然面临种种难以预计的问题甚至风险,对酒鬼酒而言,又有急于摆脱ST梦魇保住壳资源价值等关键需求,这让当事几方意识到时间的迫切性……经过数月磋商,如今一个具有路径意义,看上去既能确保内容和时间的安全,又能满足各方利益的方案渐渐浮出水面,随着酒鬼停牌,方案也进入了实质性的实施阶段。

  首先,吴向东将旗下优质板块湘窖及开口笑并入酒鬼,酒鬼股份籍此完成一轮定向增发(此次停牌是为了一个增发计划,这个说法与昨天笔者从中糖内部管理人员口中得到的消息不谋而合)。事实上,几个月前便有小道消息传出吴向东有意出售湘窖等企业,不知是否是为今天计划做出的铺垫?如果真是如此,那么未来几天我们看到的消息或许不是吴向东收购酒鬼,反而是酒鬼“收购”了吴老板的某些产业。

  与此同时,吴向东或许会用股权置换的方式成为酒鬼股东,但为规避种种问题与风险,确保双方顺利对接,他也许会放弃成为控股大股东的意图(另一种说法是,吴向东原本无意控股酒鬼,让湘窖和开口笑并入酒鬼整合湘酒产业是其最重要的一个目的)。
  接下来,拥有了湘窖和开口笑的业绩“输血”,酒鬼不仅将顺利摆脱ST梦魇,通过增发获得资本市场的新动力,而且题材整合的价值将进一步被放大——即效法苏酒集团,成立湘酒集团,从而实现一次“动人”的大蜕变。吴向东在渠道方面的深厚积累使之在整合价值的完整性和商业空间想象力上比苏酒集团有过之而无不及,因此也将顺理成章地成为湘酒集团的新任掌门人,从而完成对酒鬼实际经营权的掌控。

  尽管并购增发之后的事件目前看来还具有强烈的“推演”色彩,但如果事情照此逻辑发展,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吴向东无疑是事件核心参与者中最为合适,也最具操盘价值的人选。该人士还认为,在中粮完成对中糖的整合程序之后,吴向东必将会得到更为充足的支持。

  该人士所披露的内容,在笔者看来具有相当程度的逻辑合理性,并与一些传闻关键点可以吻合或相互应证。更重要的是,如果事件的发展方向果真如此,无疑对当事企业各方,对酒鬼等相关品牌,都不失为一件好事,对急需亮点刺激的中国酒业而言,也能加持一份难得的正能量。这才是笔者愿意将这份尚待证实的披露分享给各位读者的初衷所在。

  新闻链接:

  6月7日,停牌的ST酒鬼(000799.SH)昨日传出与湖南湘窖酒业或将“联姻”的消息,联姻方正是目前在国内拥有数十家酒企的华泽集团。

  该集团董事长吴向东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未否认传言,他表示,自己也在关注事态发展“湖南省政府想推动整合湘酒”。

  根据酒鬼酒公告披露,本次停牌是“拟筹划重大事项”,具体停牌原因,还处于保密阶段。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鲍梓欣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