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黄河拟筹划资产重组 9日起停牌

2015-10-13 09:01:00    作者:佚名   来源:证券之星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兰州黄河 新盛 资产重组 资产置换 起停牌
[提要]兰州黄河10月8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简称“新盛工贸”)与湖南鑫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湖南鑫远”)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湖南鑫远拟收购新盛工贸所持有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51%股份,收购完成后湖南鑫远将持有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100%股份,从而达到控制公司的目的。

  兰州黄河10月8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简称“新盛工贸”)与湖南鑫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湖南鑫远”)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湖南鑫远拟收购新盛工贸所持有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51%股份,收购完成后湖南鑫远将持有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100%股份,从而达到控制公司的目的。

  同时,湖南鑫远将以其全部资产(包括:土地、房产、污水处理、酒店、浙江湖州健康颐养医疗产业项目等)置换出公司现有全部资产;新盛工贸收购公司现有全部资产,完成资产置换。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10月9日起开始停牌。

  向本网爆料,请拨打热线电话:0546-8335000,或登录东营大众网官方微博(@东营大众网)、东营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dzw8335000)。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鲍梓欣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