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5 10:09: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教育暨教师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奋发进取、奉献教育教学一线,加快推进教育转型发展,根据《东营市功勋人民教师评选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从今年开始开展东营市功勋人民教师(以下简称“功勋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数量
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及市属高等学校的在职专任教师均可参评功勋教师,原则上不包括校长、副校长及副科级以上干部。本次共评选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忠于教育事业,模范遵纪守法。
(二)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教龄满20年,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一般应具备相当中小学高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教育教学理念先进,能力突出,成果特别显著,育人、科研等业绩得到社会充分认可,在我市教育界具有较高声誉。
(四)具有下列资格之一:
1.获得市级以上特级教师、优秀教师或名师称号;
2.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项;
3.个人或指导学生获得省级竞赛一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项;
4.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其他综合表彰奖励。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艰苦边远乡村学校和教学点长期任教的教师。
三、相关待遇
功勋教师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待遇。
参与方式:
1.网站推荐:大众网、东营市政府门户网站、东营市教育信息网站投票;
2.手机固话推荐:手机发送短信和拨打联通固话参与;
3.实名推荐:走向社会的毕业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东营市教育局412房间(东营市府前街118号)或其他有效途径,实名推荐曾经为自己任教的教师。
注意事项:
1.被推荐人员编码按姓氏笔画为序;
2.除手机固话推荐、实名推荐外,其他方式每次推荐人数为10人,多于或少于10人者无效;
3.杜绝弄虚作假或通过不正当手段竞争,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4.推荐情况作为专业评审的重要依据。
评选网址:首届“东营市功勋人民教师”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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