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东营12月9日讯 (记者 向玲 通讯员 马丽萍)近日,东营市编委制定印发了《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12月底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要全面运转,颁发全国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
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是中央、省确定的重大改革任务。东营自去年4月份正式着手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调研工作,目前市级层面已完成了不动产登记改革涉及的职责调整、机构设置。
《通知》要求,将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统一负责辖区内不动产登记工作,并对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同时,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的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等职责划入市国土资源局。
在机构人员调整上,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增设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组建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市国土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具体承担不动产登记经办业务。在市国土资源局东营分局、河口分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统一加挂区不动产登记局牌子,承接区级部门划转的登记职责,下设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并加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分中心牌子。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含综合保税区)、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市现代畜牧业示范区的不动产登记经办业务统一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市编办制定了一系列制度体系。根据通知要求,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后,市国土资源局要于年底前与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交流情况、协调相关事宜。要通过搭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国土、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相关数据资料实时互通共享,方便社会和群众依法查询。在整个不动产登记业务中,要坚持统一便民的原则,将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发证等职责统一到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严禁随意拆分,确保不动产登记职责的完整性。在登记流程再造、环节切割过程中,将延伸或扩展环节控制在部门内部,避免申请人重复提报资料;充分利用现有政务服务平台、房产交易大厅等资源,集中设置不动产业务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确保不因改革给群众增加成本和负担。
目前,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已完成了职责调整、机构设置等工作,下一步将加大人员编制、财务资产移交、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等工作的推进。12月底前,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将全面运转,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新证启用后,此前已登记的各类不动产权利证书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