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31 08:25:00 来源:齐鲁网 我要评论
1月30日,广饶县交管大队曝光新一轮酒驾名单,对以下驾驶人酒后驾驶行为,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处罚。
1.楚小刚,驾驶证号3705231978****0016,1月26日13时22分驾驶鲁E3N691小型轿车行驶至孙武路和綦公路交叉路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检测结果为42mg/100ml,系酒后驾驶。
2.牛红刚,驾驶证号:3705231981****0717,1月27日驾驶鲁E9797A号小型轿车在孙武路与綦公路路口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25mg/100ml,系酒后驾驶行为。
3.刘建波,驾驶证号:3705231984****2016,1月27日15时07分驾驶鲁ENB788号小型汽车行驶至正安路与潍高路北100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25.7mg/100ml,实施饮酒驾驶行为。
对以下驾驶人醉酒驾驶行为,处吊销驾驶证,并五年之内不得考取驾驶证处罚。
4.燕浩奇,驾驶证号: 3705231984****3074,1月27日21时30分,燕浩奇驾驶鲁E8D788的小型普通客车沿康安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铁道口附近时与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交通事故,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为189mg/100m1,系醉酒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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