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6 09:46:00 来源:人民网-旅游频道 我要评论
4月8日,人民网旅游3·15投诉平台对浙江雁荡山景区存在的“和尚”逼客烧香事件进行了曝光。
人民网北京4月15日电 (记者张希)人民网旅游3·15投诉平台近日曝光了浙江一家5A级风景名胜区雁荡山存在强制烧香问题(查看详情),温州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雁荡山管委会)向人民网发来投诉处理情况,称灵峰古洞现已停业,被处以60元的罚款。
灵境古洞已停业仅被罚60元
据雁荡山管委会调查,投诉人所述情况属实,游客受古洞景点免费烧香幌子的吸引,在现场烧了香点了蜡烛,在未行支付先行离开的情况下,古洞“和尚”对其进行阻拦,游客最后支付了20元钱。雁荡山管委会执法大队综合司韩主任向记者透露,投诉中游客提到的和尚系未注册的“假和尚”,灵峰古洞并非宗教场所,该投诉事件中存在灵峰古洞借宗教幌子拉客、欺客的行为,目前该景点已停业。
关于60元罚款的算法,韩主任表示是在“游客被收取的20元基础上,予以1-3倍(60元)的经济处罚”,针对记者提到的60元罚款是否过低的质疑,雁荡山管委会文化宗教局局长陈君瑾解释称,“此次针对该景点的经济处罚,是以当日非法经济所得为基数的,因此只有60元。对于以往的非法经济所得正在进行追查,还没有结果。”
通报中提到,雁荡山管委会责成业主单位雁荡山旅游总公司主要负责人带工作组进驻古洞景点组织整顿,整顿期间景点暂时停业,待管委会验收合格后再予对外开放,并将组织开展整治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箱等借宗教敛财问题的专项检查,加大对借宗教幌子拉客、欺客、宰客行为的查处力度。陈君瑾透露,目前该景点“假和尚”已被清退,功德箱已被拆除,后期将对灵峰古洞进行文化产业投资,不再涉及宗教领域,“我们今后将对全山开展清理整顿行动,目前正处于排查阶段。”
景区“借佛敛财”乱象频频发生
近年来,非宗教场所“借佛敛财”事件已被曝光过多起。2013年2月,五台山景区“财神庙”、“佛国中心”被曝有黑寺黑点非法敛财的情况,“财神庙”属于非宗教活动场所,承租人冒充出家人为游客有偿祈福,打着“财神庙”的旗号向游客高价出售香、蜡、佛像、佛具等商品,并在院内设有功德箱诱骗游客布施。
2014年12月17日,新华社曝光了北京千年古寺潭柘寺违规私设功德箱事件。在潭柘寺内,超过七成“功德箱”与寺院无关,成景区上市公司“小金库”,这一报道引发舆论的密切关注与强烈谴责。中华文化促进会佛教文化中心副主任、青海省北海禅院住持明贤法师曾针对该事件发表评论:“尽管寺院是正规宗教活动场所,但这些以寺院为主要内容的旅游景区及其管理部门,不是宗教团体,根本无权设立功德箱,他们的功德箱在正规僧团管理的功德箱中间‘鱼龙混设’,其实质是‘借佛敛财’,是一种诈骗行为。”
山东大学旅游管理系主任王德刚对记者说,“如果游客反映的现象是长期存在的,就凸显了景区管理的不规范,说明管理制度有问题。在非宗教场所借宗教幌子拉客、欺客,这种行为是应该与取缔的,这本身就是景区在欺骗游客。”
三年后实现非宗教场所不乱设功德箱
2015年4月1日,国家宗教事务局、中央统战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国家文物局6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整治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箱等借教敛财问题专项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本次《通知》明确,功德箱只能设立在宗教活动场所,用于接受宗教性捐献,非宗教活动场所、非宗教团体不得以功德箱或其他形式收取宗教性捐献,游客和信众如看到违反规定的行为,也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国家宗教事务就新闻发言人刘金光说,今后将进行三年专项治理工作,一方面对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功德箱的行为,要加强管理和规范,另一方面,其他在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及旅游景区内的非宗教活动场所,如果设立功德箱、假冒宗教教职人员等借教敛财,就是违法违规的,“今年主要是进行排查和分类,明年联合相关部门进行督查,解决问题,到2017年实现非宗教场所没有乱设功德箱的现象。”
网友“意正论者”认为,要解决“借佛敛财”的乱象,一方面,景区要强化寺院的规范管理,实行准设制度和公示制度, 另一方面,民族宗教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整治各类非宗教活动场所违规设立功德箱、接受宗教性捐献等行为,对拒不改正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理。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