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司法鉴定十万“铁证”助力司法公正

2013-12-17 09:05:00    作者:吴允波   来源:大众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司法鉴定机构 铁证 能力验证 鉴定人 鉴定质量
[提要]组织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采取脱产学习、在岗自学、学术交流、专题讲座、实务研讨等形式,培训司法鉴定人20余期,推动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率先在全国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能力验证全覆盖和现场测评活动,近两年组织186家鉴定机构参加了281项能力验证现场测评,通过率达92%,司法鉴定行业整体水平持续提高。

  组织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采取脱产学习、在岗自学、学术交流、专题讲座、实务研讨等形式,培训司法鉴定人20余期,推动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率先在全国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能力验证全覆盖和现场测评活动,近两年组织186家鉴定机构参加了281项能力验证现场测评,通过率达92%,司法鉴定行业整体水平持续提高。

△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天,滨州市律师志愿者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

  □记 者 吴允波  通讯员 李玉洲 报道

  本报济南讯 一个令人信服的司法鉴定结论,往往就可定纷止争,“铁证”在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服务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中立下“汗马功劳”。笔者从省司法厅获悉,截至目前,我省审核登记的216家司法鉴定机构、2029名司法鉴定人,在法医、物证、声像资料、会计、知识产权、建设工程、产品质量、海事、交通、电子数据等10多个领域,年办理鉴定事项10万余件。
  据介绍,司法鉴定是促进司法公正,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司法制度。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强力打造司法鉴定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资质管理、执业监管、业务指导“五架马车”,以健全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为重点,推动司法鉴定工作不断迈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鉴定质量逐步提升。特别是省人大《山东司法鉴定条例》颁布后,省司法厅先后制定5项制度规范,进一步明确司法鉴定管理职责分工,细化准入条件,规范执业行为,初步形成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相互衔接、科学完善的司法鉴定管理制度体系。各市司法局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办法和规定。多数司法鉴定机构建立了执业公开、业务运作、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工作机制基本建立。组织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采取脱产学习、在岗自学、学术交流、专题讲座、实务研讨等形式,培训司法鉴定人20余期,推动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在规范资质管理方面,省司法厅进一步明确鉴定机构、鉴定人审核登记和延续登记的准入条件、标准和程序,使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准入审批、准入流程更加公开和透明,及时注销不符合资质条件的鉴定机构8家、鉴定人676名,从源头上全面规范和加强资质管理。围绕加强执业监管,制订严格的考核办法,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执业资质、业务开展、依法执业、内部管理、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对查摆出的问题均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逐项制订整改措施,解决一件,销号一件。近两年来,对违法违规的2家鉴定机构、4名鉴定人分别给予警告处罚。
  改进业务指导方式,完善鉴定能力评价体系,是提高鉴定质量的关键,也是我省的一大特色。省司法厅副巡视员周杰介绍,作为全国试点省份,山东率先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全省90%以上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鉴定机构建立并运行质量管理体系,6家鉴定机构通过了国家级认证认可,65家鉴定机构通过了省级资质认定,均位居全国前列。率先在全国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能力验证全覆盖和现场测评活动,近两年组织186家鉴定机构参加了281项能力验证现场测评,通过率达92%,司法鉴定行业整体水平持续提高。

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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