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0 08:48:00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为搞好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山东将以2公里为半径,半小时为时限,全面建设“山东省半小时公共就业服务圈”。
山东省政府日前下发《山东省农民工公共服务3年行动计划》,将搞好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山东将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依托街道(乡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以2公里为半径,半小时为时限,全面建设“山东省半小时公共就业服务圈”,启动“数字化就业社区”建设,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在城市和农村社区全覆盖。
山东将全面推进落实“一书两金一卡”制度,防止农民工工资拖欠。这是山东省政府日前下发的《山东省农民工权益保障3年行动计划》中提到的。
《计划》中提出,要推进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确保足额支付。做好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以农民工集中的中小企业为重点,大力推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进一步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90%以上实现工资集体协商。
山东省政府日前下发《山东省农民工权益保障3年行动计划》,规定到2017年,实现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农民工工资提高到合理水平,工资基本无拖欠,同工同酬落实到位;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全部纳入“五险”。
山东省政府日前下发《山东省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3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力争每年对180.7万农民工开展各类培训,三年共培训542.1万人。其中,对165万人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和创业培训,对15.7万人开展特色培训。确保无就业技能的农民工掌握一定就业技能,有就业技能的农民工就业技能有较大提升。
为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权利,山东省政府日前下发文件规定,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经费全部纳入输入地财政保障范围,实现农民工随迁子女基本在输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根据山东省政府日前下发的《山东省农民工公共服务3年行动计划》,山东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经费全部纳入输入地财政保障范围,实现农民工随迁子女基本在输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对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按在校学生数量对学校公用经费给予财政补贴,就读学生参照公办义务教育标准免除学杂费并享受补助。
山东省政府日前下发《山东省农民工公共服务3年行动计划》,提出将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用人单位吸纳农民工就业要尽量提供宿舍,有条件的可建设“夫妻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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