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出台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 正式参与政府事务

2014-12-15 08:06:00    作者:宋晓娜   来源:水母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规则 烟台大学法学院 法律顾问制度 市政府 事务
[提要](YMG记者宋晓娜)记者获悉,烟台正式实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任烟台大学法学院担任市政府法律单位,聘任曲雯等9名律师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市政府法律顾问承办市政府工作事项,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取证时,由市法制办书面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协助、配合。

  水母网12月14日讯 (YMG记者宋晓娜)记者获悉,烟台正式实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任烟台大学法学院担任市政府法律单位,聘任曲雯等9名律师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今年年底之前,烟台各县市区也将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11月27日,市政府印发了《烟台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为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规则》规定,市政府法律顾问可以应邀列席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其他相关会议,参与有关事项的调查、研究;根据工作需要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取证,查阅与履行职责有关的政府信息和资料。市政府法律顾问承办市政府工作事项,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取证时,由市法制办书面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协助、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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