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11 08:15:00 来源:山东电视台 我要评论
男子被微信朋友骗走了两万多。
现在微信朋友圈做买卖已成常态。
两个手机号码,骗子在微信上卖了两万多。
随着微信活跃用户的增加,现在很多人见面都习惯留个微信号,在微信上加个好友。一部手机,一个圈子,就可以实现商品的买卖, “微商”在你我的朋友圈里发展得如火如荼。到底是朋友圈?还是大卖场?
朋友圈里买手机靓号 男子被骗两万四千多
张晨雨是枣庄人,平时做点小生意,一年到头也是走南闯北,认识了不少朋友。有些人虽然只有一面之缘,但出于礼貌,出于客套,人家要求留个微信号的时候,也不能不留啊,不知不觉得他的好友就有了几百人。和你我的微信朋友圈一样,总有那么几个朋友在装文艺,也总有那么几个朋友在卖东西。
张晨雨(化名)说,“他在微信朋友圈,在我的微信朋友圈隐藏了好久,他整天卖号,卖全国的手机靓号,包括北京的上海的,在我微信朋友圈时间长了,潜意识就感觉他是个卖号的。”
张晨雨说,他实在记不起是在什么情况下加了这个叫“A万亨商旅靓号”的微信号了,只知道这个这是个卖手机靓号的,而且他和大多数在微信上做生意的人一样,每天都在晒着“自己的好生意”.
手机靓号就是指由阿拉伯数字组成的连续相同的号码及比较顺口的顺子号。有一天,在这位“A万亨商旅靓号”发布的微信里,张晨雨看到了比较心仪的尾号是6666的手机靓号。
张晨雨(化名) 说,“有一天他发了咱这边的,枣庄这边的号,我看不错,他就跟我联系,他说你要吗?我说多少钱啊,我们互相探讨了价格。我说这个号是怎么用的啊,他说300的套餐,5年的协议,你转账,我给你过户,款到我把户给你过过去。”
和其它商品不一样,手机号码本身就是一串数字,是别人能找到你的一个代号,本身可能没有多少价值,号码到底值不值钱,值多少钱全靠个人喜好。一般卖手机号码的商家都会在号码后面标上价钱。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终张晨雨和“A万亨商旅靓号”谈妥了价格,一个1万8元,一个6千元,总共24000元买两个尾号为6666的枣庄地区的手机号码。按照约定,张晨雨把钱汇入了对方指定的账户,就当他美滋滋得等着使用新手机号码的时候,却觉得好像有点不对劲了。
男子转账后发现不对 再次拨打电话“朋友”失联
“转完账之后,他也就失联了吧,他当时是用,温州的号码,浙江温州的,口音是东北的口音,他自称是鹤岗的,温州的电话号码也打不通了,微信也拉黑了。”
一个东北人用浙江温州的号码和别人联系,卖的却是山东枣庄的手机号,这事儿听着都有点怪。在反复与“A万亨商旅靓号”沟通无果之后,张晨雨选择了报案。
在记者的提醒下,张晨雨再次给两个尾号为4个6的手机号码打去了电话。第一个号码像张晨雨之前拨打的一样,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就当记者尝试着拨打第二个号码的时候,意外出现了,这个号码主人表示,自己并不缺钱,不会去卖这个手机号的。
面对记者的询问,电话那头的机主起初很震惊,在记者表露身份之后,她告诉记者,这个号码确实是她的。这位女士告诉记者,这个号码一直在她这里,没有给过任何人,也没委托任何人出售过。
靓号真正机主霸气声明:别说一万八 18万也不会卖
为什么这个号码之前张晨雨拨打会出现关机的状况,这位女士告诉记者,这个号码并不是自己常用的号码,只是把它放在家中的一个不常手机里,保证它不被移动公司注销掉就行。
听了张晨雨的遭遇后,这位靓号的机主也非常气愤,她告诉记者,如果想咨询关于她这个号码的问题,可以随时给她打电话,她会全力配合。并且她表示,“别说1万8了,就是你给我18万我也不会去卖这个号,我不缺这个钱。”
这位女士的话语平淡而又霸气,同时也表示出了她的心态。她认为张晨雨的那24000元是远远低于4个6手机靓号的市场价格的。而那位“A万亨商旅靓号”很可能就是抓住了张晨雨的心态,为他专门量身定做挖了一个坑。
其实,微信朋友圈,自从他出现的那一天起,就有人在上面做起了生意,而卖的东西也有真有假,对此济南市民有对朋友圈“最烦”的各种评价。
济南市民评价“微商” 最烦朋友圈广告刷屏
济南市民1:“最烦什么?广告,就是广告太多刷流量太多了,而且占用时间比较多。”
济南市民2:“有的时候会被朋友圈里那些卖东西的朋友刷屏,平常也不大很好跟他们说你们不要在我朋友刷屏了什么,我们有的时候会开玩笑说,过年的时候会说给我交点租金啊,跟他们交流一下而已。”
济南市民3:“比较反感吧,为什么反感,因为朋友圈都是比较密切的人,上面卖东西,不太好,而且向你推荐的话,你买也不是,不买也不是。“ 济南市民4:”都被我屏蔽了,反正我觉得那种东西好多都是卖假的,看一个屏蔽一个。”
何某,今年36岁,浙江杭州下沙人,全职主妇。半年前,她看到广州朋友在朋友圈卖包包,于是和广州朋友合计,成了中间代理。何某通过自己两个微信号,在朋友圈转发各大名牌包包、手表和高档化妆品的信息。然后,她再把顾客的需求发给广州朋友,由朋友从广州直接发货给买家,从中赚取差价。从2013年年初至2013年12月4日,何某利用微信朋友圈销售假冒“LV”等注册商标的商品共计价值人民币11万元。2月28日,该案在下沙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针对此事,有律师表示在微信圈卖假货可能面临重罚。
没有实体店难处理微商卖假货 律师劝留存交易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微商之所以比正规网店更多”乱象“,是由于门槛低。商家不用店铺,不用工商注册,甚至产品也没有经过正规流程检验,更不需要纳税,监管起来很困难, 举报起来更加困难。
12315回复称,”他这边有实体店吗?我们得知道他具体位置才能协商,没有实体店,光在朋友圈里面,没有具体的店面位置的话,没法反映,因为我们没法给您协调啊,如果有实体店的话,工商部门会过去,您这边没法受理。“
由于不少此类卖家并没有实体店,而消协等部门能够监管的只是那些有营业执照的电商微商。目前对于微信朋友圈购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没有特定规定。微信朋友圈购物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无法直接找到商家维权,只能通过网络与商家进行协商。
律师 魏兰柱说,“不要贪图一些小的便宜,在交易过程中,发现有受骗等行为出现的时候,尽量保留一些证据,比如说交易的截图,微信短信等聊天记录,相关产品或者服务的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等材料,发现了自己利益受损的情况之后,自己解决不了,应该及时求助于警方,一个是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是为了防范这种行为继续扩展尽上一份力。”
如果是通过个人账号进行买卖的,是属于私下的行为,不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只能向微信服务平台投诉。而向服务平台投诉又有多大用呢?张晨雨告诉记者,从他的体验来看,别说买到假货投诉了,就连被骗投诉都往往会石沉大海。“我紧接着在微信微信朋友圈,在微信平台把这个帐号给举报了,结果给我反馈证据不足,就没成功。”
律师 魏兰柱表示,“微信,从我们了解到的情况看,它是一个提供即时通讯服务的一个应用程序,也就是说它是信息交流的一个平台,从推广和应用上来看,它并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说的网络交易平台,也就是说微信或者微信的提供商,它本身并不是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所以它不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微信朋友圈购物,工商部门提醒:微信朋友圈购物要谨慎,除了关系比较亲密的朋友,轻易不要在朋友圈购买贵重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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