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0 13:34:00 来源:威海晚报 我要评论
5月19日,前房产中介人员郑某因伪造证件出租他人房屋,被高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说起郑某生财的手段,要从郑某的职业说起。2006年至2009年期间,郑某曾在高区某房产中介工作,因为职业特性,他掌握了不少房屋长期无人居住的信息。2010年,郑某从房产中介辞职后,便打起了这些空房子的主意,打算靠这些空房子赚点外快。
2010年4月的一天,郑某将自己的想法变成了现实。根据自己手中掌握的空房子信息,他用螺丝刀撬开了高区青州街附近一栋空房子的房门,请家政简单收拾以后,就在网上发布了出租信息。没过多久,就有人跟他联系要看房,为了能够顺利把房子租出去,郑某还伪造了房产证、户主身份证、个人身份证等证件,很快房子就被租了出去。随后,这套房子又先后租给了两个人,郑某从中收取了25300元的房租。
2014年6月,郑某又打起了高区滨州街附近一套空置房子的主意。这回他请来开锁公司开门换锁,然后,伪造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一切办妥后,郑某又用伪造的身份在网上发布租赁广告,成功将这套房子租了出去。
然而,让郑某万万没想到的是,这套房子租出去还不到两个月,真正的房主就回来了。
2014年8月的一天,北京的吴先生夫妇回威海度假,当他们拿出钥匙开门的时候,却发现钥匙怎么都插不进锁眼里,仔细观察才发现,门锁是新的,应该是被人换过了。没办法,吴先生夫妇只能拿着房产证找来开锁公司帮忙开锁,可当门一打开,吴某夫妇傻了眼,自己家里原来的衣物早已不见了踪影,而别人在此生活的痕迹却处处可见。
通过屋内物品,吴先生夫妇联系到了房子的租住人高某,高某一听又来了个房东,一时之间反应不过来,不停地追问:“那租给我房子的那个郑某是谁?”
而关于郑某是谁的问题,不仅高某不知道,吴某夫妇更是不知道。随后,吴某夫妇和高某一起前往派出所报了案,经过一番核实,民警将假房东郑某列为了网上逃犯。十几天后,郑某在烟台火车站被铁路警方抓获。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郑某交代,2010年到2014年期间,他利用伪造证件的方式一共出租了两套房屋,从中非法获利3万多元。高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考虑到郑某系初犯,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赃等因素,故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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