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14家眼镜经销企业太阳镜试验 4批次不合格

2015-08-17 08:22:00    作者:王媛   来源:半岛都市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儿童太阳镜 青岛海信 眼镜有限公司 消保 戴太阳镜
[提要]6月~7月期间,青岛市消保委从岛城市场采集了35批次太阳镜样品进行比较试验,16日,市消保委公布试验结果显示,有4批次太阳镜检出不合格,其中包括1批次儿童太阳镜。

  半岛都市报8月16日讯(记者 王媛 通讯员 于小轩) 6月~7月期间,青岛市消保委从岛城市场采集了35批次太阳镜样品进行比较试验,16日,市消保委公布试验结果显示,有4批次太阳镜检出不合格,其中包括1批次儿童太阳镜。

  青岛市消保委依据商品比较试验工作要求,由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从青岛丽达购物中心、青岛市市南区高丽亚紫光眼镜店、青岛永旺东泰商业有限公司、市北区世纪茂林眼镜店、上海吴良材眼镜加盟店、青岛海信眼镜有限公司共计14家眼镜经销企业随机购买了35个批次太阳镜样品(含7个批次儿童太阳镜),共涉及33个品牌,24家生产企业,产地主要集中在广东、福建、上海、浙江、江苏等省市。

  35个批次样品,其中成人太阳镜28个批次,儿童太阳镜7个批次。从价格分布上,成人太阳镜价格区间跨度相对较大,最低价48元,最高价2120元;儿童太阳镜价格区间跨度相对较小,最低价50元,最高价208元。实验结果显示,共有31个样品(6个儿童样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约占总样品数的88.6%;4个样品(1个儿童样品)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约占样品总数的11.4%。

  ■提醒

  6岁以下儿童

  不宜戴太阳镜

  面对市场上琳琅满目的太阳镜,消费者该如何正确选择与佩戴呢?16日,市消保委就此发布专门的消费警示。

  太阳镜能遮挡强光,可保护眼睛免受紫外线侵害。但专家指出,不是所有的人都适合佩戴太阳镜,患有青光眼、视神经网膜炎、色盲症、夜盲症患者尽量不要佩戴太阳镜,戴了太阳镜以后,进入眼内的可见光减少,瞳孔自然开大,时间久了会出现眼红头痛甚至恶心呕吐等症状。

  年轻人也不能为了追求所谓时尚扮酷,不分室内室外、阳光强弱,长时间戴太阳镜,那样很容易引起眼肌紧张,造成眼睛不适。

  阳光强烈时,孩子的防晒保护不容忽视,加上很多儿童太阳镜造型可爱时尚,越来越多的家长对儿童太阳镜趋之若鹜。专家指出,6岁以下的儿童不适宜戴太阳镜,孩子在这个年龄段视觉功能尚未发育成熟,戴上太阳镜后,眼底黄斑区不能得到有效刺激,影响视觉发育,有可能导致弱视,建议家长尽量选择其他防护措施。

  本报记者 王媛 通讯员 于小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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