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03 16:06:00 来源:城市信报 我要评论
近日,市民李女士向本报反映称,她之前在青岛首玺池典洗浴中心面试上班,面试前交了600元押金,说是培训费和服装费。面试结束之后,洗浴中心告诉李女士可以去上班了,但是李女士家里有事,不能去上班了,结果向洗浴中心要押金的时候,对方却说不给退。
5月2日,城市信报/信网记者联系上李女士的时候,一说起押金的事情,她对此事还是十分气愤:“我是4月底去这家洗浴中心应聘技师,当时对方跟我说要交培训押金和服装费,当时我各交了300元,后来我家里出了一些突发状况,没法去上班了,我想把押金和服装费给退回来,后来对方跟我说都不能退,要是培训押金不退,我还觉得有点道理,但是服装费也不退给我,这就有点奇怪了,我跟洗浴中心交涉了很多次,对方都没有退钱的意思。”
对于李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也联系了青岛首玺池典洗浴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孙经理,说起李女士的情况,孙经理也说出了不退的理由:“她在交这些钱之前的时候,我们都已经约定好了,如果交了钱培训完了不在我们这儿上班,这个钱就不退了,我们就是按照之前的约定来的,这些都可以核实,所以这个钱是不会退的……”
对于孙经理的说法,记者又联系了李女士,李女士认为服装费是应该退的……
关于这些钱到底应不应该退的问题,记者联系了山东文翔律师事务所的刘书峰律师,刘律师认为,李女士与用人单位之间已经形成了口头协议,而且双方都已经承认了这个口头协议的存在,所以这个口头协议就具备了合同的属性,李女士在认同了这个合同之后,却没有按照合同要求的那样培训结束之后去单位上班,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所以李女士存在违约问题,培训费不给退是有依据的。关于服装费的问题,因为单位给李女士要制作工装,这也是需要一定的成本,李女士不去上班,工装就等于是白做了,所以也给单位造成了损失,用人单位不退服装费,也是有一定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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