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驾照为3辆车销分 被误读的新闻何以更像正读

2013-05-08 20:28:00    作者:   来源:华声在线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误读 新规 驾照 分都 公安部交管局
[提要]”  从证明力上,其实这四项 “证据”没有一项可以证明公安部出台了一个“一本驾照最多只能为3辆车销分”的新规。其实,公安部交管局的新规出发点是好的,杜绝买卖交通违法记分行为,是为公众交通安全负责。

  [华声在线导读]有车一族注意了!针对有媒体报道“公安部允许‘1个驾驶本最多为3辆车处理违法行为’”,公安部交管局指出,该说法是个别媒体误读。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强调,禁止任何人出卖或购买交通违法记分,对“买分卖分”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1本驾照为3辆车销分”系误读,一石激起千层浪。看来以后这招不一定好使了!

#1本驾照为3辆车销分系误读#

[视频]1本驾照为3辆车销分系误读 网友直呼坑爹

  [新闻解读]

  为什么被误读的新闻更像“正读”?

  文/马龙生

  近年来,人们对交通违法处罚的忌惮,已经从“怕罚款”,朝着“更怕罚分”的方向发展。尤其是靠开车吃饭的职业司机,1年12分大多不够罚的。这样一来,背分一族,就在中介的撮合下,堂而皇之地出现了。交管部门并非不清楚,但是因为大多数违法行为的认定,都是靠摄像头拍照这样的“非现场执法”来完成,就很难分清违章车辆与当事司机驾照是否统一。因此,罚分也就只能在“有驾照顶罪就可以”的粗糙模式中,听任背分一族钻空子。

  仔细阅读被误读的新闻以及澄清的报道,给人的感觉,倒好像前者更像是“正读”。“一个驾驶本最多为3辆车背分”的规定,更符合当前背景下适度从紧的“次优”选择,有相应的可操作性。公安部交管局的澄清公告,除了重申“任何背分都属违法行为”的大原则外,没有任何具体措施,来保障“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实质落实。而当交通法规仅限于颁布,而无力执行时,被误读的“次优”,反而更显出实事求是、相对合理的一面。

  澄清一个误读很容易,但是百姓的期待是“澄清之后怎么办”。如果在执行层面无法完全避免“背分”的情况下,法律、法规如何在自己的作为范围内,给背分者加大风险筹码,加重后顾之忧,也就成了应该被考虑的措施之一。因为这样的思路,也不失为从另外角度保障法律原则的有效举措之一。

  [新闻观察]

  媒体误报“驾照销分”新规是一出新闻闹剧

  文/王琳

  从报道中看,记者对“新规”的确定来自以下四项“证据”。一是记者在网上看到,有司机去处理违法时用本人的驾照同时处理了3辆车的违法,结果提示“该驾驶证列入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重点人员名单中”。二是记者在西城交通支队服务大厅,通过咨询台的辅警和处理违章窗口的民警证实了公安部新规已经实行。但大厅里没有张贴出任何和新规有关的通知。至于辅警和民警的具体姓名,哪一号窗口,均未披露。三是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北京市严格执行公安部的要求,已开始依照新规处理违章。不过这里只说了“依新规处理”,而未涉及新规中的“一本驾照最多只能为3辆车销分”。四是援引了一位代办者所述,“一个本只能给三个车销分,反过来一辆车也只能用三个驾驶本销分,车主也不能随便找人来背分,只能找相对固定的人。 ”

  从证明力上,其实这四项 “证据”没有一项可以证明公安部出台了一个“一本驾照最多只能为3辆车销分”的新规。更令人遗憾的是,这么重要的一项“新规”,记者在报道中居然没有陈述他曾向公安部进行求证、甚至也没有看到他曾向基层公安部门索要新规的全文。出现如此“硬伤”,着实令人遗憾。

  也许是对自己的报道信心不足,记者特意写了一段称,“公安部此次未像往常推出新举措后,进行宣传并解读,对于诸如列入 ‘黑名单’后如何解锁等具体处理方式,交管部门暂时也无法给出解释,有待公安部给出统一说明。”一项新规已经推出并实施,却未宣传,甚至未公布,这岂不是一件更大的新闻?而这一新闻闹剧的背后,还有诸多网络媒体未加分析和判断,就在首页重要推出,引发民众的广泛误读。到最后,由“错报”导致的“误读”,反而成了新闻!

曹守华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