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子隐瞒婚事找外遇 "小三"被元配控诉获无罪

2013-05-09 11:17:00    作者:   来源:中新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无罪 男子 外遇 交往 婚事
[提要]不知情的张姓女子,去年与郑交往,郑妻发现丈夫手机通话纪录异常质问他,郑坦承外遇,郑妻因此控告丈夫与张女妨害家庭。张女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指证,郑因为妻子撤回对他告诉,为“回报”妻子,同意夫妻连手对付张女,在审理时翻供,提出不实证词。

  中新网12月26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一名已婚郑姓男子刻意隐瞒婚事,身份证配偶栏为空白,致张姓女子误信他未婚交往,被控妨害家庭,郑妻要求丈夫和她连手对付张女,法官查出张女知道成为小三后,即和郑断绝关系,判张女无罪定谳。

  苗栗的郑姓男子(50岁)有过两次婚姻;25年前首次结婚,这段婚姻维持了13年,郑离婚3年后,又和前妻重修旧好,到台北地院公证结婚,但迟未到户政单位办结婚登记,身份证配偶栏始终空白。

  不知情的张姓女子,去年与郑交往,郑妻发现丈夫手机通话纪录异常质问他,郑坦承外遇,郑妻因此控告丈夫与张女妨害家庭。郑妻后来撤回对丈夫提告,但坚持要告张女。

  郑姓男子原本声称和张女交往时,他谎称自己已离婚,婚外情曝光后,妻子找上张女呛声,张女获知他已婚真相,就和他断绝关系,没有再来往。

  但郑后来翻供,改称张女知道他已婚后,仍继续和他交往,去年5月23至25日二人仍发生关系。

  张女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指证,郑因为妻子撤回对他告诉,为“回报”妻子,同意夫妻连手对付张女,在审理时翻供,提出不实证词。

  法官查出,郑指证张女继续和他交往并发生关系的这3天,当时她车祸受伤住院,因伤势严重需看护照顾,无法自行上下床,张女在这种情形下,不可能还与郑发生关系。

  苗栗地院根据医院诊断证明,采信张女说法,认定郑说词反复,不能以他有瑕疵的自白,即认定张女知情后仍和郑通奸,判决张女无罪,检察官不服上诉,被台中高分院驳回,张女无罪定谳。

曹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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