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10 09:31:00 作者:赵小燕 来源:中新网 我要评论
“我对不起女友,当时把她手脚用胶带绑起来,只是想让她冷静一下,我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走的时候,我把电视机、空调都打开了,让她在家里等我,谁知她竟然想爬窗逃跑最后发生了意外。”法庭上,林翔唏嘘不已,但无论怎样辩解、后悔莫及,女友坠楼身亡已是不可挽回的事实,林翔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近日,浙江桐乡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林翔有期徒刑十年。
今年35岁的林翔是一个个体工商户,在桐乡市区开了一家手机店,脑子活络、又能说会道的林翔把自己的生意经营得风生水起。短短几年,不仅买了小轿车,还在市区东部地段较好的一高档小区买了房子,可以说,事业也小有成就了。
去年10月,林翔在朋友介绍下认识了现在的女友小张。那时,小张才22岁,但有过一段短暂而不如意的婚姻,离婚后便和林翔交往了,两人虽然相差10多岁,但小张看重林翔的成熟稳重和事业有成,两人在一起后便同居了。
交往后不久的一天晚上,林翔发现小张一直和一个人在发短信,于是追问是不是还是和前夫在联系,但小张矢口否认,两人就为这事越吵越凶。
平时林翔发现小张偶尔会和前夫联系,也就装聋作哑当不知道了,但一直忍着,当天他终于爆发,忍不住冲上去打了小张两巴掌,还用保鲜膜和胶带将小张的手脚都捆起来了。捆好后,林翔就气呼呼地把小张扔在床上,警告她老实点。接着,就夺门而出,准备去找几个朋友喝酒去。
谁料,林翔刚走出没几分钟,就听到一声巨响,冲进门,发现女友人不见了,但卫生间的窗被打开了,才知道出事情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林翔非法拘禁他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林翔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就民事赔偿与非害人家属达成协议,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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