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22 09:15:00 作者:王晓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我要评论
日前,安徽马鞍山雨山路与军民路交叉口,一辆奔驰S350和一辆宝马Z4相互追逐,猛烈撞击,整个缠斗过程持续三四分钟后,两车均严重损坏,维修费或要近百万元。记者获悉,两车驾驶员是一对父子,奔驰车驾驶人为马鞍山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事发后两人都弃车离去,事件可能由于家庭矛盾产生。事故致事发路段拥堵1个多小时(6月20日《新安晚报》)。
豪车在闹市斗气互撞,这种“最值钱”的游戏是以往只能在影视剧中才能看到的桥段,如今在我们的生活中真实上演了,让人匪夷所思。正如新闻中一律师所言,两人在闹事区的危险驾驶行为,主观上是一种明知,且对不特定的社会公共生命财产安全构成重大威胁,如果情节严重,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该追究相关责任。
笔者相信,在闹市驾豪车斗气互撞的那对父子,并非不清楚他们的行为会“摊上大事”。但是,在某些人对社会规则的“习惯性藐视”之下,为了逞一时之气,就顾不得那么多了——哪怕只是父子恩怨,也拿到大街上斗一回气。
人有喜怒哀乐,也有家庭矛盾和个人恩怨,也可以进行摔碗砸碟甚至砸车之类的破坏性发泄,但只能限于私人空间,不可逾越公共空间、规则边界和法律框架,将危险加诸公众,使交通陷入无序,致公共秩序混乱。要知道,无论有钱没钱都需要接受公共道德、社会规则的约束和法律法规的限制。
有钱人有权花钱,但没权穷奢极欲。马鞍山那对父子在驾豪车斗气互撞的三四分钟之间,就“撞”掉了近百万元维修费,如此“烧钱”无度、糟践财富,用一位网友的话来说,实际上是变相损耗国家和社会的资源,满足自己的虚荣。其穷奢极欲、随意浪费社会资源的负面作用不可小视,如不指出驾豪车斗气互撞的危害,恐怕会误导更多的有钱人。
试想,马鞍山那对父子假如具有足够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将自己多余的财富用于慈善事业,用于有意义的地方,用以反哺社会,而不是钱多得“驾豪车斗气互撞”,从公众那里得到的恐怕就是敬重,而不是指责了。如果中国老百姓真有“仇富”现象,其实“仇”的是缺少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的富人,这部分人需要提升自己精神层面的涵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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