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8 13:57:00 来源:枣庄新闻网 我要评论
晚报讯 (记者 张莉萍 通讯员 邹宏伟)近日,滕州市张汪镇某村40多岁的孙某某因在朋友家喝酒喝多了,在自个儿村口,用石头把村里当时捐款修路所立的功德碑给砸坏。酒醒后,其本人不仅受到派出所民警的严厉训诫,又老老实实地花2300余元在村口重新立了一块村民捐款修路的功德碑。
事情的大致经过是这样的,当日晚7时许,孙某和两位朋友相约喝酒,酒后独自散步回家,在村口,他看到本村当时修路捐款时村民所立的功德碑时,顿时火冒三丈,原来在村里起初集资修路时,他也捐了500元,但村里在立功德碑的时候,村干部把他的名字给漏了,其次,他看到所立的功德碑是竖着立的,觉得不雅观且有点犯忌讳,就借着酒劲,举起路边的一块大石头,把功德碑给砸坏了。到了第二天早上,村里一位有早起习惯的村民刘某发现村里的功德碑被砸后,便给张汪派出所打了报警电话。
接到群众报警后,辖区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民警们通过调取村口的监控录像初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孙某。而孙某在第二天醒酒后,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后悔莫及,正准备找村干部领着去派出所主动投案,并向村干部承诺自愿承担重新立碑的一切费用。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