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31 09:15:00 来源:如皋新闻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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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卖烟被判刑事件被曝光后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关注,来自四川达州的王小姐于2013年6月在中专毕业后,在一家化妆培训学校学习了3个月。学习结束后王小姐进入一家化妆店工作,半年内,王小姐觉得挣钱太少,又看到网上有人招销售卷烟的代理,于是她便有了转行的想法。2015年2月,她正式做起了网上销售香烟的生意。
2015年2月7日,王小姐第一次从成都人李某处购得一批香烟,利用自己之前网上卖面膜的销售经验开始宣传推广。 9个月时间,王小姐通过微信、QQ平台,销售香烟5万多元,获利1.5万多元。
2015年10月27日,王小姐的“上级代理”李某被淮安市公安局拘留,“上级代理”吴某被河南驻马店公安局南海分局立案调查。两人分别交代出下线——达州的王小姐。
2015年11月2日中午,王小姐给客户寄货时,被蹲守在她家楼下的达州市公安局刑警抓获,当场扣缴10条大熊猫香烟。警方在她家里还搜出玉溪6条,万宝路1条,阿里山1条。很快,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将王小姐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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