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粤明起诉董洁经纪人案开审 被告提出管辖异议遭驳回

2013-05-09 15:16:00    作者:   来源:星明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潘粤明 董洁 管辖异议 驳回 被告
[提要]董洁与潘粤明去年10月份各自发表分手声明,董洁经纪人任佳莺作为董洁方代表所发的声明中直指潘粤明的不是,细数潘粤明的罪。日潘粤明也发表声明并怒斥董洁经纪人诽谤,更指二人婚姻之所以走到如此,任佳莺“功不可没”。

  潘粤明董洁结婚照

  星明网讯 董洁与潘粤明去年10月份各自发表分手声明,董洁经纪人任佳莺作为董洁方代表所发的声明中直指潘粤明的不是,细数潘粤明的罪。第二日潘粤明也发表声明并怒斥董洁经纪人诽谤,更指二人婚姻之所以走到如此,任佳莺“功不可没”。

  去年11月,潘粤明以名誉侵权为由将任佳莺和上海申江服务导报社有限公司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因认为朝阳法院无管辖权,申江服务导报提出管辖异议,5月8日上午,朝阳法院经审查,裁定驳回了申江服务导报的管辖异议。

王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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