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中院:坚定按下强制腾房“快进键”

2018-06-01 17:23:00 来源: 大众网东营频道 作者: 王俞涵 张小倩

  大众网东营6月1日讯(通讯员 王俞涵 记者 张小倩) 近日,东营中院执行局在利津县法院执行局、利津县公安局盐窝镇派出所的协助配合下,执结一起强制腾房案件,赢得当事人及社会群众的一致好评。

  据了解,东营中院执行局在执行东营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某化工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作出执行裁定:将被执行人山东某化工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利津县盐窝镇的厂房(含土地、仓库、办公楼、固定资产、设备等资产过户给东营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后案外人李某某提出的执行异议(主张以租赁合同和抵债合同阻却法院强制执行),被东营中院依法驳回,后来李某某的上诉请求也被山东高院终审依法驳回。执行法官多次督促李某某履行法律义务,将上述资产、设备等依法腾空交付给申请人,但李某某一直未履行。在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张贴公告后,执行法官决定采取强制腾房措施。

  当天早上不到8点,东营中院执行第二团队长张庆彬带领10余名执行干警已集结完毕,火速奔赴利津县盐窝镇。利津县法院执行局长李玉华带领8名执行干警也到达执行现场,同时利津县公安局盐窝镇派出所的2名民警也前来协助。东营中院执行干警按照执行预案在腾房现场迅速拉起警戒线。最终,在东营中院的积极协调下,申请执行人与李某某经协商达成一致:申请执行人同意李某某将厂内办公楼在一个月内交付完成,厂内其他资产(含砂石料)在一个月内交付完成,如果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腾空及搬运完毕,申请执行人将有权处置所涉财物,一切后果由李某某自行承担。

  东营中院已坚定按下强制腾房"快进键",下一步将继续狠狠打击拒不腾房者,坚定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全力维护社会诚信公平正义,努力兑现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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