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客运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我大队科学完善安全教育机制,积极采取工作措施,全力预防客运车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一是定期组织客运企业和驾驶员召开客运联席会,提高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科学完善安全教育机制,定期组织客运企业和驾驶员召开客运联席会,向客运企业和驾驶人通报交通安全形势和近期客车重特大交通事故,剖析事故发生原因,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充分认识到客车交通违法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文明驾驶,安全行车。结合“五进”,组织民警深入各客运企业,通过上交通安全课,播放警示教育片,剖析典型案例,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等形式,对驾驶人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文明意识和服务水平,使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二是调整勤务加强客运车辆动态管控,严厉打击客车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调整勤务安排部署,突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实行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动静结合的勤务模式,加大对客车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对客运车辆的实时监管。在对客运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上,大队严格依法按程序处理,坚决做到不消除交通违法行为决不放行,全力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客运车辆交通安全。
三是按照“定人、定车、定职责”机制,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客运企业强化客运车辆源头管理。按照“定人、定车、定职责”机制,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客运企业,督促其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开展自查并落实整改。对未定期检验、检验不合格、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一律依法予以停运;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一律强制报废。同时依托综合应用平台,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驾驶证逾期未审验的客运车辆驾驶人下发通知书,督促接受处罚,并建议客运企业暂停其从业资格,限期整改。进一步落实驻站民警责任制,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出站检查制度,采取“定人、定车、定职责”的工作措施,确保从源头上消除这些不安全因素。
四是全面摸排客运车辆及驾驶人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全、信息准确。积极完善客运车辆及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制度,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客运场站、公交公司等客运企业,全面摸排客运车辆及驾驶人基本情况,及时更新完善客运车辆及驾驶人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全、信息准确,夯实做好客运车辆及驾驶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