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东营市总工会急需13名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

2016-05-24 09:59: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东营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工资集体协商 构建和谐 招聘简章 指导员 劳务协议
[提要]东营市专(兼)职指导员应当从人社、工会、司法及财政等相关单位的内退或离退休,以及从事与集体协商业务有关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在职或离退休人员中选聘,女不超过60周岁,男不超过65周岁。

  大众网东营5月24日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进一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提升集体协商质量,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中华全国总工会深化集体协商工作规划(2014-2018年)>的通知》(总工发〔2014〕11 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集体协商工作规划(2015-2018)>》的通知(鲁会[2015]64号)以及《关于印发<东营市深化集体协商工作规划(2015-2018年)>》的通知(东会发[2015]38号)精神,结合东营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招聘东营市工资集体协商专(兼)职指导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数额
  本次招聘13人,其中:3名专职指导员,10名兼职指导员。
  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招聘的范围
  市专(兼)职指导员应当从人社、工会、司法及财政等相关单位的内退或离退休,以及从事与集体协商业务有关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在职或离退休人员中选聘,女不超过60周岁,男不超过65周岁。
  三、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招聘的条件
  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历史清楚,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大局意识,热爱工会工作和公益事业,热心为职工服务,敢于为职工说话,有责任担当意识和正义感;
  (3)熟悉国家和地方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熟悉企业劳资管理、福利、报酬、财务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有较高的劳资管理水平;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熟悉基层工作。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操作和运用计算机能力,有一定的企业工作经验和协商谈判水平;
  (5)同等条件下,从事过党务、工会工作或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优先录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6日至2016年5月30日。
  2、报名地点:东营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政协院内107房间)。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填写一式两份《东营市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报名登记表》(现场领取)。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专业资格证明(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审查:市总工会对报名人员进行严格资格审查,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聘用等资格。
  五、面试及录用
  若报名人员超过应招人类的2倍时,须参加市总工会组织的面试,根据综合评定排出名次,确定聘用。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将在市总工会网站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双方签订书面《劳务协议》,明确双方人员的权力义务。
  六、工作待遇
  专职指导员每年工作补贴2000元,每年至少指导4次工资集体协商,每次协商补助500元。兼职指导员,每年工作补贴1000元,每年至少指导2次工资集体协商,每次协商补助500元。《劳务协议》每年签订一次,市总将按有关考核办法,根据受聘人员的表现和本人意愿确定是否续签。
  七、监督管理
  本次公开招聘市纪检一组全程监督,其它未尽事宜,由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336878 83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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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苏旬
责任编辑:王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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