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一村民上坟祭奠亡母引发火灾受到处罚

2017-03-07 15:30:00 来源: 东营网 作者: 李玲

  春季气候干燥是森林火灾高发期,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行为,极容易引发森林火灾。垦利一村民就因为上坟烧纸而引起了火灾,并且受到了处罚。在此提醒人们一定要谨慎用火,否则一旦引发火灾,不但给他人造成损失,个人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16年2月7日下午14时许,垦利县垦利街道办事处闫家村村民周某在垦利县垦利街道办事处卫子村东北角其母亲坟地上,上坟烧纸的时候不小心引燃了周围的杂草,造成卫子村东北方向约200米处,李某某、王某某、马某某三家的树木被烧。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周某予以罚款200元处罚,并责令于2016年3月15日前补种白蜡树277棵,苹果树61棵,槐树131棵,柳树4棵。

  据市森林公安局负责人介绍,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及其周边实施野外用火是一种违法行为,造成森林火灾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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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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