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新固废法 东营决定这么干

2020-09-22 20:51:36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李乃馨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乃馨 东营报道

  9月22日下午,东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全市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新闻发布会,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丁建民对东营市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和如何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情况介绍。

  今年以来,东营市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以推动危险废物突出问题整改为重点,强化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体系,全力防范环境风险。

  加强源头管控。以全面提升东营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为目标,组织开展了县级评估、重点评估,覆盖东营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强化监督执法,推动解决种类不全、管理不规范、整改不彻底等突出问题,切实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

  强化全过程监管。实现危险废物日常业务信息化,全面推广应用山东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启动东营市危险废物智慧管理平台二期项目建设。

  推动执法联动。以全面落实新修订的固废法为契机,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住建、工信、发改等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勤联动,推动多领域危险废物深度治理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联合行动,推动涉废企业、单位落实损害担责的污染防治责任,建立起防范环境违法行为的“防火墙”。

  东营市生态环境系统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宣传和普及新《固废法》的内容,提高社会各界对新《固废法》的认识。东营市、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相关执法活动纳入日常环境监管执法计划,坚持“严惩重罚”的原则,严格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主动与其他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衔接联动机制,共同推动新《固废法》的有效实施。

  涉废企业从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要增强守法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做到“坚持三个原则、落实四项制度”。

  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坚持“三化”(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二是坚持污染担责的原则,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对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依法承担责任,污染者应主动承担起防止污染、消除污染和损害赔偿的责任。三是坚持信息公开的原则,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向公众开放设施、场所,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程度。

  落实四项制度。一是落实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积极采取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并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二是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管理台账,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三是落实环境许可制度。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申请取得许可证。禁止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四是落实危险废物转移制度。转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或者纸质转移联单。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向危险废物移出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未经批准不得转移。

  国家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社会公众要积极参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鲍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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