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丰丽莎
税收宣传三十载,促进发展送春风。
从1992到2021,全国税收宣传月已经迎来了第30个年头。回顾税收宣传月开展的多年历程,总有一些片段令人记忆犹新,总有一些时刻使人难以忘怀,总有一些故事让人感动不已。
为纪念全国税收宣传月开展30年,我们面向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税务人等群体,以“税收惠民办实事 深化改革开新局”为主题,以“拍一张照片,讲一个故事”的形式,征集在工作中、生活中遇到的,那些特别的、有趣的、感动的与税收相关的小故事,让我们一起共同见证税收的发展与变迁。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
承办单位:大众网东营频道
二、投稿时限
即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
投稿邮箱:dongyingshuiwu@163.com
三、活动内容
2021年4月13日—2021年4月30日:作品征集;
2021年5月6日—2021年5月8日:作品评审阶段;
2021年5月10日—2021年5月20日:融媒体全网宣传展示阶段。
四、作品要求
1.图片要求:
拍摄内容反映纳税人感受到的缴费办税服务便利化改革,反映减税降费等税收优惠政策在扶持企业成长壮大中的积极作用,反映企业在生产经营、产品研发等过程中得到的税务帮扶等。
征稿图片的拍摄范围为东营市行政范围内(含各县区)。每人每组限投3幅作品,组照算一幅(组照限4—8张,超出数量范围视为无效投稿)。所有作品只接收JPG电子文件。相机作品文件大小每幅不低于4M(2000X 2000像素,分辨率300)。手机作品不少于2M(2000 X 1000像素,分辨率300)。入选作品组委会将会调取作者原始照片电子档,作品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
参赛者请按以下格式提交:分组文件夹+作者姓名+联系方式。文件夹内单幅或组照除标注作品名题外,需附300字以内的图片说明,图片说明要求真实准确,且必须包涵下述元素:拍摄时间、拍摄地点、画面中人物简单描述以及阐述图片的背后故事。不按要求提交者,视为无效投稿。
拍摄作品形式、风格、题材不限,创作时间限近1年作品,彩色黑白均可,须原创作品,照片上不允许PS作者姓名、作者昵称和任何题字。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参与者应对投送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本次活动不收费,往届大赛获奖作品不得参加本届大赛。
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方对所有入选作品有使用权,将根据投稿情况择优在“东营税务”微信公众号、大众网东营频道官方网站、海报新闻APP不定期刊发,不另付稿酬。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展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2、征文要求:
角度不限。如果您是纳税人或缴费人,可以谈税收便利化改革带来的纳税新体验、对税收发展变化的感受及和谐征纳关系的体会;如果您是新闻传播从业者,可以谈传播手段对税收宣传的影响、对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利用新媒体开展税收宣传提出建议;如果您是税务工作者,可以谈在与税收宣传相伴相行中的点滴经历,讲述感人故事,展望税收宣传的美好未来。
体裁不限。可以是纪实、诗歌、散文、戏剧、小说等。
文章要求叙事清晰,行文流畅,文字生动,正文字数不少于1500字左右。征文的内容必须绝对真实,故事不能虚构。
作品必须为原创、拒绝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优秀作品将在东营税务微信公众号和东营市税务局网站、大众网东营频道官方网站、海报新闻APP进行刊登。
五、奖项设立及评奖方法
1、优秀图片作品奖励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6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400元)
优秀奖:5名(奖金各200元)
2、优秀征文作品奖励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6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400元)
优秀奖:5名(奖金各200元)
3、评奖方法
大赛设立专家评选委员会,由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聘请专家担任评委。评奖、颁奖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
1、咨询电话:17660356909
2、联系人:张雪雯
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
2021年4月13日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丰丽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