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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于文豪 东营报道
近日,东营交警曝光了2起典型事故案例。
1、电动车不按规定转弯,面包车为躲避电动车发生侧翻。
2021年05月19日11时33分许,张某驾驶鲁E2***F号小型面包车,沿河口区海昌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河庆路路口处时,因躲避沿海昌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此向西左转弯的付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面包车发生侧翻,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经查实,付某实施了驾驶非机动车未让直行车辆先行、右转弯时未靠近中心点右侧转弯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之规定,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实施了驾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2、醉酒驾车上路撞桥墩,车辆受损人受伤。
2021年4月26日19时30分许,郑某怀涉嫌醉酒驾驶鲁EY**75号小型轿车沿垦孤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垦利区垦孤路垦利街道办事处大山村南1公里处,撞至道路西侧桥墩,车辆受损,郑某怀受伤。
经调查,郑某怀醉酒驾驶机动车、未安全驾驶、未保持安全车速的违法行为是事故发生的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的规定,确定郑某怀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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