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董晓赢 东营报道
7月12日,记者从东营银保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获悉,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法定代表人:王波)由于违规办理个人经营性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东营监管分局决定对其罚款七十五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东银保监罚决字〔202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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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赵静
责任编辑:丰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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