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丰丽莎
责任编辑:马宝涛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文洁 东营报道
自8月23日起,大众网·海报新闻联合东营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为期5天的头盔整治直播活动,严查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行为,至8月28日,活动圆满收官。本次直播活动每日选取1个路口,直播1小时,5日总观看人数达100000余人,现场劝导电动自行车驾驶员4000余人,发放爱心头盔7000余顶,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此次直播活动通过新媒体方式进行,在此期间,广大网友可通过大众网东营抖音号进行实时直播观看与交流,现场,东营交警对不佩戴头盔的进行劝导提醒,对正确佩戴头盔的市民朋友给予点赞,同时,对直播间网友提出的问题做了详细解答。
东营交警直属二大队女子护卫队负责人张玮是参加此次行动的工作人员之一,她向记者介绍,自2020年4月起,公安部交管局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一盔”即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安全头盔;“一带”即驾乘汽车要系好安全带,前排后排都要系好。自“一盔一带”开展以来,东营交警迅速部署,多点发力,积极普及骑车佩戴头盔的重要作用,全力保障市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民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乘车人,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车辆后排,请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张玮说。
记者了解到,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最多的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汽车事故中因为不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造成伤亡的事故比比皆是,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有效降低交通事故死亡风险,基于此,2021年3月公安部配合国家立法机关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将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明确列为法定义务,山东省相关地方性法规也对此提出明确要求和处罚标准。
直播活动现场,东营交警一大队女子中队于波针对直播间网友提出的头盔申领问题作出了专业解答,于波表示,现在向市民发放的这种头盔依据GB24429-2009《运动头盔的安全要求和实验办法》生产并经检验和合格,群众可放心使用。市民朋友如需申领可到头盔发放的各大路口交20元押金即可领取,押金于一年之后可凭使用的头盔退还给市民群众。
根据东营市现有的有关规定,骑车不佩戴头盔的驾驶员第一次被查获将被执勤交警拉入小程序学习《致全市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倡议书》,二次被查获则要求驾驶员将该倡议书转发至个人朋友圈接受朋友监督,以此类推,三次被查获将被要求观看安全驾驶的有关视频,四次被查获将被要求与交警共同到马路执勤。东营交警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对不符合规定的驾驶员进行处罚,进而提升驾驶员朋友的安全驾驶意识。通过5日的直播活动,东营市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佩戴率有了明显提升,活动得到了市民的一致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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