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人 东营交警致全市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一封信

2022-05-31 22:13:3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孔祥茹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孔祥茹 东营报道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记者从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了解到,东营交警将于6月1日起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严查严纠各类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东营交警发布《致全市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一封信》,现予以公布。

  尊敬的电动自行车骑乘朋友们:

  电动自行车因经济便捷成为人们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因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较低、安全性能不高等问题,加之骑乘人员一般没受过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意识薄弱,未按规定规范佩戴头盔、闯红灯、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导致近年来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高发频发,损害了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是每个交通出行者的共同心愿。当前全市正在推进“全国文明城市” 创建工作,电动自行车交通遵章守法率是重要的评价指标,创建文明、和谐交通环境需要你我共同参与。请广大电动车自行车骑乘人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遵法骑乘,倡导做到:按规定悬挂号牌并保持完好清晰、按规定规范佩戴头盔、不闯红灯、不逆行、不乱停乱放、靠右侧行驶、骑行时不实施浏览电子设备或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广大电动自行车骑乘朋友,2022年5月1日《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为加强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自6月1日起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严查严纠各类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行动期间,我们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安全至上”,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教育为主的原则。对骑乘电动自行车初次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给予口头警告,登记相关信息,录入管理系统;次日再次违反的,依法予以处罚。对受到罚款处罚的,可使用微信“山东公安警务保障”公众号扫描处罚决定书上的二维码实现缴款;也可于15日内到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网点窗口进行缴款。对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不缴纳罚款的,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强制执行,同时纳入全市征信平台。

  让我们共同携手,文明出行,祝一路平安,健康相伴!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全体民警再次感谢你们参与支持。

  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5月26日

初审编辑:李文洁

责任编辑:马宝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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