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中小微企业8-10月可享受医保阶段性缓缴政策

2022-07-30 11:49: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陈子昊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陈子昊 东营报道

  根据国家、省医保局缓缴政策要求,结合东营市实际,东营市医保局将对全市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阶段性缓缴8-10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含生育保险费)实行缓缴政策,享受缓缴政策的中小微企业需正常缴费至2022年7月。本次缓缴实行“免审即享”经办模式,待8月系统升级后,各中小微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通过医保部门网上经办服务系统或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大厅,直接确认是否享受缓缴;8月底前新开办且参保登记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自参保当月起申请缓缴。

  缓缴期间,中小微企业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正常申报职工医保缴费信息,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账户(含单位缴费划入部分)正常计入,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参保人员出现离职、申请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办理关系转移等情形的,企业应为其补齐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企业出现注销等情形的,应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缴费。

初审编辑:李文洁

责任编辑:马宝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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