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一市民与比亚迪4s店约定交车日期 为何却迟迟等不来车?

2022-08-05 16:59: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陈子昊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陈子昊 东营报道

  近日,市民田先生向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反映,自己5月28日在比亚迪东营齐胜4s店定购的车辆至今没有交付,并且被告知需要付清全款才能获得车架号等待提车,并且提车前不能开具购车发票。

  据田先生介绍,自己与家人5月28日来到了比亚迪东营齐胜4s店,决定订购一台比亚迪宋plus ev。考虑到当时东营市内购置新能源车辆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日期为6月30日,田先生反复向销售人员询问6月底之前是否能够提车,在得到六月底之前可以提车的承诺后,田先生缴纳了宋plus ev旗舰版的定金并签订了整车购销协议。

交车时间一栏未填写

  “签订协议时交车时间一栏是空白的,当时我们建议填写上店家承诺的时间,但是销售人员以‘经理答应你们了就一定能提,不用写’为由拒绝了我们。”虽然如此,出于对4s店的信任,田先生还是缴纳了定金并回到家中等待提车。在等待期间田先生分别于6月8日、13日与22日致电销售人员询问车辆信息,得到的答复都是田先生订购的车辆还未到店,直到6月29日销售人员告诉田先生依然没有车辆到店,建议田先生等待7月份到店的车辆。

  “4s店说他们也没有办法,那时东营又发放了第二批消费券,使用时间截止到7月底。跟家里人商量后我们同意了再等一段时间。”田先生说,“随后在7月20日销售人员给我打来了电话,说店里到了两辆我们订购的车型,正在与经理协调。但又在7月26号告知我们到店的两辆车都已经给了别的购车人。”

定金单据

  当田先生询问情况时销售人员表示,可以先到店付清全款,但是不能开发票,只能提供车架号,这样车辆才不能卖给别人,相当于“全款订车”。面对这种说法田先生表示不能接受,并拨打了市场监管部门的热线电话。

  就田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先后联系到了4s店与垦利区市场监管局。4s店工作人员表示,在购销协议中并未标明明确的提车日期,因此店铺不存在违约行为,并表示如不能等待可以退还定金,而对于“全款订车”的说法接线销售人员表示自己并不清楚。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近日已经接到了多个关于到期无法提车的热线电话,针对田先生的情况已开展过调查,4s店给出的答复是目前田先生前面还有30位购车人,而关于购车协议不完善的情况,工作人员进行了调解。

  对于双方存在争议的购车协议,记者向山东汇研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咨询。律师认为,从田先生的描述来看,销售人员的承诺可以视为厂家的的承诺,但只是口头承诺,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就没有约束力。同时合同中有具体条款对于交车日期进行约定,在口头承诺无法证实,又有合同中的书面约定,那么法律只能认可书面合同约定的效力。同时受访律师提醒广大市民,在购车订车时需与销售方在合同上明确交车时间,避免口头约定,以免发生类似纠纷,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必要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田先生仍在与4s店销售人员进行沟通,而对于何时提车4s店并未给出明确答复。对于此事,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将持续关注。

初审编辑:李文洁

责任编辑:马宝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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